二、各市人事考试中心、各省直单位人事部门领取证书后,依照文件规定,在证书上粘贴考生照片(与准考证同底版),并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贴好照片,加盖骑缝公章,到综合部审核。各市集中办理审核的需交《证书审批表》一式两份。
三、办证单位持省人事考试中心已审核盖章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到省职改办进行资格审查、盖章。
四、经省职改办资格审查后,到中心综合部在证书上加盖钢印,资格证书还要加盖资格证书专用章。《证书审批表》上加盖中心印章。
五、《证书审批表》一式两份综合部留一份,各市人事考试中心留一份。《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分存考生人事档案、业务考绩档案和发证机关,证书由各基层单位人事部门发给个人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