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2006年12月15日前,由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向省会计考办报送《200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情况表》
(五)2007年2月25日前,由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向省会计考办报送《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试卷预订表》并将本地考场设置情况书面报省会计考办。
(六)2007年4月30日前,由市会计管理机构完成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并按规定向考生核发准考证。
(七)2007年5月19日、20日举行考试。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 试 日 期 |
初 级 资 格 |
中 级 资 格 | ||
5月19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6:30 |
经济法 | |
5月20日 |
|
|
9:00—12:00 |
中级会计实务 |
五、报名程序及要求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手册》,仔细填涂《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卡》和《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信息卡不得折叠、卷揉,使用固体胶粘贴照片。信息卡所列各项信息点都应使用2B铅笔准确填涂。报名表各栏目内必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核实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持报名卡、身份证(军人持军人有效证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证明和本人近期(半年内)免冠同底黑白一寸布纹照片2张报名,报名时应带的证件均需原件。复印件无效。
各县市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要派专人负责对信息卡涂填质量的检查,确保光电一体机读卡质量。还要提示参加200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合格的考生不要填错身份证号、2006年度考试档案号。
六、报名地点
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在当地财政部门会计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名地点报名,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办理。考生须持各地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在会计考办领取)到财政部门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
市直单位报名地点设在宜昌市会计考办(市东山大道157号,北山坡转盘处附近)
联系电话:6444972 6443830
宜昌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市人事局办公大楼二楼。
七、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和人事考试中心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按照分工各负其责,认真做好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及时组织好考试报名工作,不得延迟。
(二)各县市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在组织考试报名工作时,要树立服务意识,必须严格执行财政部、人事部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的相关工作。在集中报名期间,各级人事负责资格审查的部门要同各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合署办公,为考生报名提供方便。
(三)对于跨省区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如果第一年在原考区考试已经取得部分科目合格成绩的,第二年确需在异地报名考试的,由原考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出具证明后,到省会计考办办理成绩合格转档证明和档案调转软盘。
各县市区在完成考试报名工作后,必须及时整理和检查报名信息,发现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等错误信息应及时进行更正,并将考生报名信息错误情况报市会计考办。
(四)对于考试报名工作中的问题,要严格按照全国会计考办和省会计考办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遇特殊问题,应及时反映不得自作主张,各行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