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财政局、人事局,市各主管部门、资产经营公司、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
200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04年5月29、30日举行,考试报名条件不变。为认真做好200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无锡考区的报名工作,根据苏财会[2003]61号《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事厅关于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具体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考试科目及考试办法
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试级别分初级资格和中级资格两种。
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一)、中级会计实务(二)。
中级资格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二、报名条件
200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如下: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一)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一)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取得博士学位。
(四)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具备上述(一)规定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