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会计考办的要求,现将2007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和科目
1、初级资格: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两门考试。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考生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三门考试。
二、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的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具体条件
报考资格 |
学历要求 |
会计工作年限 |
初级 |
取得高中以上学历 | |
中级 |
取得大专学历 |
5年 |
取得大学本科 |
4年 | |
取得双学士或研究生毕业 |
2年 | |
取得硕士学位 |
1年 | |
取得博士学位 |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法
报名时间定为2006年11月13日——11月30日(节假日休息)
报名采取属地原则,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到相应报名点报名。
报名点公布如下:
镇江市交通局财务处、市建设局财务处(包括园林、房管、规划等)、镇江市会计服务中心。
各县(市)区单位到所属财政部门会计科报名。
报名人员须向所属报名点领取报名表,报名表须经本人亲自签名。报考人员根据公布的报名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本人近期免冠照片3张等,到所属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携带的证件,均需原件、复印件一套。报名时须由本人填写报名信息卡。信息卡内容一定要保证完整无误。
报名时一次付清每人应缴纳的各项费用。
联系电话:4422249 4400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