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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关于200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233网校 2004年10月19日
各县(区)人事局,开发区组织人事处,市属企、事业单位人事(干部)部门,中省直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市直机关各有关部门:

根据《黑龙江省人事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200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函[2004]1187号)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0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和报名时间

(一)200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05年5月21日、22日举行,考试级别和科目如下:

l、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2个科目。

2、中级资格: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3个科目。

(二)我市2005年度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定于2004年11月11日至17日进行(各单位报名时间详见附件3)。报名地点为市人事考试中心(东风新村经六行Z3号),联系电话:4666428

(三)考生报名时需携带毕业证、会计从业资格证(2003年以前的证书应加盖继续教育年检章)、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查档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200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提供1寸照片(近期、同版、免冠、正身、黑白布纹)5张,与1寸照片同版2寸彩色照片1张。已参加2004年度会计专业中级考试,并在2004年度通过一科至三科的考生,除提供以上证件外,在填写2005年度报名表时还须填写档案号,并提供2004年度会计考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按照国家要求,今年考生报考应填涂报名卡,各单位要加强对考生填涂报名卡的指导,确保涂卡质量。上述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四)对符合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问000211号)中相应会[2000]11号文件执行。

三、考试科目衔接

(一)为保证中级会计实务考试科目调整的平稳过渡,在2005年度,报名参加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按下列要求办理:

l、在2004年度考试中,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的考试,也可选择调整后中级会计实务科目;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实务(一)科目的考试,也可选择调整后中级会计实务科目。

2、2004年度未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报名时需参加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利目考试。

3、参加2005年度中级会计人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两个科目考试的合格成绩,仅在当年有效。自2006年度起;停止原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的考试。

4、2005年度首次报名参加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的人员,按照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进行。

四、考试大纲

五、考试收费

根据《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对人事部门资格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D(黑价联字「2003]94号)文件规定,2005年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费每人15元;初级资格考务费经济法基础26元,初级会计实务36元;中级资格考务费财务管理26元,经济法26元,中级会计实务36元,中级会计实务(一)26元;中级会计实务(二)26元。

2005年度是考试政策调整后的第一年,各级人事、财政部门要做好考试调整的宣传解释工作,加强领导,提高服务意识,严格按照考务工作的日程安排好各阶段工作,确保2005年度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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