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逾期领证地点、时间: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瑞金南路438号303室,近斜土路)
每个月的第一个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2:00——4:30)
二、领证时需携带:
1.领证凭据即成绩单(由考生自行下载,并务必在凭据上签写姓名)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3.身份证(原件)
4.证书工本费15元
5.领取中级资格证书者,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必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均须原件)
特别提示:
1.领取中级资格证书者,须先到市财政局会计处(肇嘉浜路800号1605室)验证签字,再到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瑞金南路438号303室,近斜土路)验证领证。
2.在嘉定、奉贤、青浦、宝山、金山、金山石化、松江、南汇、崇明、梅山初级合格证书领取请与所在地区财政局联系。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二00七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