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定于2008年5月17、18日举行,现将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2个科目,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3个科目,考生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
二、报名时间
2007年10月25日至11月16日(假日不休息)。
三、报名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证)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初级资格: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中级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三)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报名地点
(一)市级设立4个报名点:
1、成都市财政局(本市金家坝街5号成都市会计学会,咨询电话:86258266、);
2、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本市中南大街56号2楼,咨询电话:86150148、86150248、86083866)。
3、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东区报名点(成都建设北路一段5号蜀新职中旁,电话:83347057)。
4、成都市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本市一环路北四段108号,电话:83346941、83398057)。
(二)根据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的要求,我市将开展网上报名试点工作,即采取网上报名和手工报名并行的方式。考生网上报名后仍需到以上报名地点中第一、第二报名点办理相关手续。考生网上报名网址:test1.acc.gov.cn/index.jsp
(三)各区(市)县的报名点,按属地原则由当地财政局、人事局共同确定。
五、报名手续
报名时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考试报名表,并经单位核实盖章,持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本人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照片两张和两寸照片一张等证明材料,于规定期限到上述报名点报名。
六、其他有关事项可向各报名点咨询
查询相关信息网址:www.cdpta.com或link.233.com/28057
成都市财政局
都市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