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填写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的方式。
(二)网上报名时间:2007年10月23日——11月1日
报考人员登录www.tjkj.gov.cn“天津会计”网站,进入“会计考试网上报名”栏目(首页面左侧),按照要求填报、上传报名信息,订购考试用书,打印报名表格。
(三)确认时间:2007年10月25日——11月2日(周六、周日不休息,开发区财政局、保税区财政局除外)上午:9:30至11:30,下午2:00至4:30。
报考人员打印报名信息表,经所在单位和主管区、县、局(集团公司)人事(职称)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后,持身份证、学历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到各区、县财政局报名确认地点办理确认、照相及交费手续。
二、收费标准
根据市物价局津价费字〔1998〕第614号文件及国家计委计价格〔2000〕1567号文件批准,报名费:4元,考务费:每人每科36元。
三、相关问题
(一)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二)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报考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三)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也可报名参加本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应届毕业生办理确认手续时,应出具能够证明其本人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四)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港澳居民,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居民在报名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
四、考试用书
2008版考试辅导教材的封面等重新进行了设计,对需要调整和勘误的内容进行了全部修订。
2007年度已经购买考试辅导教材并且报名参加2008年度考试的考生,可以从“会计资格评价网站”下载调整和勘误的内容。
五、报名确认地点
和平区财政局保定道10号
河东区财政局西锦路7号后院长城公寓对过
河北区财政局狮子林大街282号邮局院内二楼
南开区财政局南开二马路41号(南开区财政局会计培训中心内)
河西区财政局苏州道6号白楼仕嘉底商(天津图书大厦旁)
红桥区财政局勤俭道子牙河桥区政府西配楼
塘沽区财政局营口道468号
汉沽区财政局新开中路96号科委院内
大港区财政局世纪大道9号
东丽区财政局张贵庄先锋路9号
津南区财政局咸水沽镇红旗路11号
西青区财政局杨柳青青远路5号411室
北辰区财政局北医道14号
静海县财政局静文路24号
宁河县财政局宁河县光明路64号
武清区财政局雍阳东道12号
宝坻区财政局城关镇广川街29号
蓟县财政局兴华大街21号
开发区财政局第三大街管委会1楼办公大厅(周六、周日不办公)
保税区财政局空港物流加工区西三道166号投资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周六、周日不办公)
科技园区财政局华苑产业区梅苑路6号海泰大厦二楼行政许可大厅内
天津市会计服务中心河西区广东路67号(会计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