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表
基本条件 |
档次 |
学历和资历条件 |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初 级 资 格 |
高中毕业 |
中 级 资 格 |
(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 |
说 明
一、报名参加各档次资格考试所规定的学历,是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既包括正规全日制院校财经专业和非财经专业学历,也包括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成人教育学历。
二、报名参加资格考试所要求的会计工作年限和专业资格年限的计算,按如下规定掌握:
1.会计工作年限的计算自实际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至2006年底。从事财政、税务、审计、统计、金融、会计教育和会计研究工作的时间,可以视同会计专业工作时间合并计算。
2.专业资格年限,从评审确认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之时算起。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的专业资格年限,从“资格证书”上的授予时间算起(其中:应持证上岗的在职会计人员,在国家实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制度后的会计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应与该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实际注册期间相一致)。
三、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本规定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附件2: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日程安排
一、各地在2006年11月8日之前公布报名日期、地点及报名办法。
二、2006年11月9日至17日为全省统一报名时间(各地报名具体时间自定)。在报名的同时向考生收取报名考务费及预订书款。
三、2006年12月25日前,完成考生信息上报。
四、2007年2月25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将《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订表》报省会计考办。
五、2007年5月12日前各市完成考场设置等考试准备工作,并向报考人员核发准考证。
六、2007年5月17日前完成考务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并将值班人员、值班电话报省会计考办。
七、2007年5月19-20日举行考试。
八、2007年5月21日各市将实际考试卷送省会计考办指定地点。
九、2007年6月26日完成全省评卷登分工作。
十、2007年7月15日,各地向省会计考办报送2007年度考试工作总结。
十一、2007年7月31日省会计考办向各地核发成绩盘。
附件3: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订表
市财政局 年 月 日
考试级别 | 报考总人数 | 考试科目 | 单科报考人数 | 试卷预订情况 | |||||
30人考场 | 25人考场 | 10人考场 | 合计 | ||||||
初级 资格 |
经济法基础 | ||||||||
初级会计实务 | |||||||||
合 计 | |||||||||
中级 资格 |
财务管理 | ||||||||
经济法 | |||||||||
中级会计实务 | |||||||||
总计 | 单科报考人数合计 | ||||||||
要求试卷送达日期 | |||||||||
接受试卷单位 | |||||||||
接受试卷地址 | |||||||||
接受试卷单位联系人 | |||||||||
接受试卷人联系电话 | 办公电话: | 手机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