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时间、级别、科目
考 试 日 期 |
初 级 资 格 |
中 级 资 格 | ||
5月19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6:30 |
经济法 | |
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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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00—12:00 |
中级会计实务 |
二、参考须知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背面的《考生注意事项》,准备好相关证件和2B铅笔等物品,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考试。没有出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者一律不得入场考试。
准考证丢失,需要到当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补办准考证;身份证丢失,需要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临时身份证。
2、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时,要认真核对各项信息,如发现姓名和身份证号有差错的,应当场办理更正手续。
3、今年中级资格继续实行单科成绩累计制度,因此,不同科目的考试在不同考场,务请考生每场核对,确保无误。
4、我市中级考生全部安排在金华市职业技术学院(大黄山)婺州街1188号集中考试。兰溪、义乌、东阳中级考生在师范学院考点,市本级及其他县(市、区)中级考生在C01教学楼考点。
5、参加考试的考生,务请保存好准考证,以便查询成绩或明年续报。
6、准考证定于2007年5月8日至5月18日(节假日正常休息),
请市本级初级考生到考生到八一北街118号汇金国际商务中心八楼安泰会计师事务所,电话2302858。
市本级中级考生到人民西路301号浙师大城区培训中心三楼,电话2358419。
各县(市、区)报名考生到所在县(市、区)财政会计管理部门领取。
金华市财政局会计管理处
二OO七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