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地点:泰安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泰安市人才市场南三楼,位于东岳大街西段望山宾馆路口东南。报名联系电话:8298459,8219319。
.三、报名时需填写《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可到报名点领取,也可在网上下载)、《山东省人事考试报名通用信息卡》各一式一份,提供近期一寸同底版黑白免冠照片两张(表、卡各贴一张)、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四、考试收费标准:每人每科44元。报名其他事项按鲁人考函[2007]31号文件(附件)执行。
五、考生务必于2007年5月28日至6月1日登陆泰安人事考试信息网核对报名信息,如信息有误,在2007年6月10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泰安人事考试中心更改。
六、准考证领取时间:2007年10月29日至11月2日,不再另行通知。
七、考生报名时应提供有效证件。特别提示:
(1)过期身份证视为无效证件,影响考试后果自负。
(2)考生本人填涂错信息卡或未上网核对信息,影响考试后果自负。
(3)考试时,由于答题卡上填涂的试卷代码与题本的试卷代码不一致而导致考试成绩出现问题的,后果自负。
八、教材征订:2007年新版经济考试用书做了重新编写,以往各年度版经济考试用书已不适合本年度考试。考试用书征订工作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考生自愿订购。
附件:
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取得第二学士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取得博士学位。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0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