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报名
凡符合原人事部《关于印发及其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人职发〔1993〕3号)和原
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
业技术资格考试。
考试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报考人员需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网上报名链接地
址:link.233.com/28357(中国人事考试网)或zg.cpta.com.cn/examfront(报名登录界面)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8
月4日—8月24日; 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8月24日—26日;网上缴费时间:2016年8月4日—8月28日。
二、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确认前可以修改报考信息,报考信息确认后,本人不可自行修改报考信息。
考前进行资格审查的考区,考生须按规定的审核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后进行资格审查的考区,考生考试合格后领取资格证书时携带相关证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注:各考区资格审查时间安排见附件1)
三、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见附件2),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考试时间
2016年11月5日
上午 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 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五、应试人员须按试卷封二“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要求填涂试卷代码,试卷代码填涂有误将影响考试成绩,由应试人员本人负责。本次考试结束后,将对雷同试卷进行认定和处理。
六、考区设置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区直、各盟市及大兴安岭林管局均设考区。
七、
201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通过互联网公开发布,不再出版纸质实体书。发布方式有2种:⑴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
(http://link.233.com/14910)将提供经济考试大纲的电子书,购买考试用书的应试人员凭正版考试用书序列号免费浏览或下载;⑵中国
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28357)将以网页形式发布经济考试大纲,供公众免费浏览。
八、考试收费
根据原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核定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2〕887号)规定,每人收取报名费20元,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50元。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201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