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湖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4.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5.获博士学位;
(三)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原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精神,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在报名时,须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台湾居民还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请有关考生在报名时认真填写“国籍地区”信息项,防止误填误报。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专业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年限。各地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