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参加青海2018年中级经济师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报考指导>>):
1. 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 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1993年1月6日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
2. 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 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4. 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获博士学位。
根据原人事部有关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其报名应符合本公告附件规定的条件,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为准确掌握港澳台人员报考情况,报考人员要认真填写“国籍地区”信息项,防止误填误报。
报考人员所填报学历须为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实习期不计为专业工作年限。专业工作年限以取得相关专业学历后从事专业工作的时限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