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江苏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的新报考人员网上报名、照片审核成功后,应于8月6日将有关材料送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首次报考人员(即新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打印的2018年度报名表(考生务必如实填写,为确保报名表条形码清晰,请在报名结束前用激光打印机打印好报名表,报名表请勿彩打。同时报名表“单位意见”一栏根据报考条件的工作年限要求填写清楚“该同志从事经济工作已满**年”的年限证明及加盖单位公章,只限中级,“单位意见”一栏不可以空白,供现场资格审核时查验);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须正反面复印);
(3)相应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级别(初级和中级)不可以随意更改,如往年报名的考生更改了往年的报考级别导致老考生身份取消的,须以首次报考人员(新考生)的身份要求重新通过资格审核后重新获得报考资格。
3.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我检查报考资格,现场资格审核时如对报考人员申报材料有疑义,需报考人员根据审核结果及时核补。如果在复审及省终审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的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4. 凡使用假学历证书(伪造、涂改等)的报名者在资格审核过程中一旦被查出,假学历证书将予以没收,个人报名信息将录入全省人事考试诚信库,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且支付的报名费用不再退回。
5.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结束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将对雷同试卷进行认定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