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年经济考试为电子化考试(计算机机考),考试分为初级和中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设15个专业,各个专业均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两个科目,考试科目均为客观题。考试按专业分两天上下午4个批次实施。《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科目实行合并组织、分科目连续作答的方式,每个科目考试时长(最长作答时间)为1.5小时,两科目总计考试时长为3小时。考试开始5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两科目合计可提前30分钟交卷离场,考生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后选择“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入口填报报考信息。
应试人员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28357)电子化考试服务专区(http://link.233.com/14280/)查看考试介绍。
二、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考前考试主管部门对提交的报考资格信息不进行审查。报考人员提交报考信息前应确定本人已符合报考条件(只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才可提交信息),报考人员签订诚信承诺书后,即认可所填报的报考信息真实且符合报考条件。对报考资格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可携带相关证件到我中心现场咨询,或致电023-88152251、88152249、86868815咨询,对报名程序或系统操作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可致电023-86868837、86868838咨询。
三、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教育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有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工作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四、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的考生须通过考后现场资格审查,方可办理资格证书。在考后现场资格审查环节中如发现考生考试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其取消考试成绩的处理。
考后现场资格审查环节,提交虚假或无效的资历、学历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成绩,不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按自动放弃考后资格审查处理,并取消当前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
五、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并根据所在考点交通状况合理安排好出行时间,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以免因自驾车过多引起交通拥堵和停车困难而耽误考试。
六、考生入场时,应携带好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赴考,两证缺一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或过有效期的考生须持当地派出所或户籍中心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须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当地派出所或户籍中心印章),护照、临时身份证可视同身份证。使用驾驶证、户口本等其他证件一律不得入场。
七、各科目考试均采用闭卷形式。
八、考试前后务必保管好身份证、手机、钱包等个人财物,以免因遗失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考生无须携带任何工具参加考试,禁止将任何文具、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工具及考试相关资料带入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九、考试期间,我中心将联合市公安局、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等部门严厉打击利用无线设备作弊、替考等违纪违规行为,请考生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对于违纪考生,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轻者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严重者取消全部科目考试成绩,违纪违规行为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通报所在单位。请考生保护好自己的答题信息,避免他人窥视,抄袭他人或允许他人抄袭会导致雷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将在考试结束后对试卷进行雷同认定和处理。被认定为试卷雷同的,作违纪处理并取消成绩。考生如有违纪行为,我中心将在重庆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请违纪考生在成绩公布前上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