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北京人社厅通知:2020年高级经济师考试报名延期开展!
北京2020年高级经济师考试报名通知已公布,我们从北京人事考试中心获知,2020年北京高级经济师考试时间、报名时间、报名条件、报名流程、资格审核安排如下:
关于开展2020年度北京市高级经济师 (考评结合)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北京市人事局《关于高级经济师资格试行考评结合有 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4〕54 号),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局《关于开展 2020 年度北京市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京 人社事业字〔2020〕1 号)精神,现将 2020 年度北京市高级经 济师(考评结合)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范围
(一)与本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含港澳台地区人才、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人才)。
(二)中央在京单位、在京部队所属专业技术人才报考,须经本单位同意并由上级主管单位人事或职称管理部门出具相应 职称评价委托函。
(三)公务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二、报名条件
符合报考人员范围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参加高级经济师(考评结合)考试:
(一)获得博士学位,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 2 年。
(二)获得硕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学历后,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5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3年。
(三)获得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后,取得非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5年,持有经济师资格证书,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
(四)获得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后,取得非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10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
(五)获得硕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学历后,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3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3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或获得专科毕业学历后,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 5 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 5 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省(部)级及以上行业标准、规范的主要起草人;
2.公开出版专业著作,且独立撰写 5 万字以上。
(六)具有大学普通班学历或获得专科毕业学历满10年, 从事专业工作满20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8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非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8年,持有经济师资格证书,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非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10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
(七)已取得非财经类专业高级资格,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 3 年。
报名条件补充说明见附件 1。
三、考试安排及作答要求
本次考试采用开卷笔答方式,不使用纸质试题本,考生通过统一配发的电子显示终端阅读试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计算器和相关纸质书籍资料。 考试实行封闭2个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2 小时后方可提前交卷。报考人员应做到诚信参考,若有违反, 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 部令第 31 号)处理。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 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报名相关事宜
考试报名按照“非首次报考人员”和“首次报考人员”两类 人员管理。“非首次报考人员”是指成功报考过2019年度北京市高级经济师(考评结合)考试的人员,其余视为“首次报考人员”。
(一)非首次报考人员报名流程 非首次报考人员须于2020年2月10日至2月27日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服务频道(网址:http://link.233.com/22090/ywsite/bjpta/,以下简称“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进入“考试报名”栏目,选择本项考试,按 照系统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 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二)首次报考人员报名流程
(三)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20年4月14日至4月17日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进入“打 印准考证”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员,可在三年有效期内申报北京市高级经 济师(考评结合)职称评审。在进行职称评审申报时,系统将自 动调取有效期内合格成绩,不再发放及提交《北京市专业技术资 格(考评结合)考试合格证书》。 对提供虚假信息及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 应资格证书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 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 库,记录期限为 5 年。
六、收费标准及电子票据领取
(一)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 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09〕1231 号)规定,每人每科收费标准 70 元。
(二)本次考试收费票据采用电子票据,不再开具纸质票据。 电子票据信息将于考试结束 10 个工作日后,以短信形式陆续推 送至考生报名注册手机(请考生尽量保持报名注册手机号在此期 间不做变更)。考生可在【财政电子票据】查验网站自行下载、 打印,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领取电子票据操作指南》(考生可登 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选择“服务指南”栏目,点击“问题 解答”查看“电子票据领取”相关事宜)。
(三)考试结束 30 个工作日后,未收到推送电子票据信息 或收到电子票据信息不全的考生,请将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手 机号及参加考试名称相关信息发送至邮箱kszxcw@link.233.com/22090,发送邮件后的 3 个工作日会有工作人员与考生联系,解 决相关票据问题。
七、社会监督及咨询电话
(一)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 构无合作关系。
(二)纪检监察举报信箱:jjjc@link.233.com/22090
(三)考试咨询电话:12333。
附件:1.报名条件补充说明 2.现场资格审核注意事项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1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1 报名条件补充说明
一、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 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二、“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指经济师(含国际商务师)、会 计师、审计师、统计师、社会科学系列助理研究员和讲授财经类 课程的讲师。
三、符合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建立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发 〔2019〕87 号)文件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可视为经济师资格,包括:
四、报名条件(七)中已取得非财经类专业高级资格,从事 经济工作满 3年,须从取得资格之后开始计算。
五、申报高级职称时,所取得的中级职称须符合当时的报考条件要求方为有效。
六、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 2019年12 月31日。
附件 2 现场资格审核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本人携带《资格审核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 有效身份证明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护照(需要有工作签注)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二、无法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验核实学历、学位信息的人员(例如 2001 年及以前毕业、军队院校或 党校毕业等)还须提供学历和学位证书;可以查验核实的,免于提供学历和学位证书。
三、符合报名条件(五)的人员,还须提供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专著等。
四、中央在京单位、在京部队委托评审的人员,还须提供职称评价委托函。
五、上述证件、证书及证明均须原件。
六、不受理他人代办现场资格审核事宜。
原文公告内容请进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看:http://link.233.com/22090/ywsite/bjp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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