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转发《关于202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明确各项规定。详情如下:【报考问题咨询 | 报名条件查询 | 考试信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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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考试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link.233.com/28357)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和缴费。
高级考试报名时间:2021年4月13日9∶00—4月21日16∶00;缴费时间:2021年4月23日9∶00—4月27日16∶00。
初中级考试报名时间:2021年7月27日9∶00—8月16日16∶00;缴费时间:2021年8月19日9∶00—8月24日16∶00。
二、资格审查
1.经济高级考试资格现场核查时间统一定于4月20日9:00-4月22日16:00,初中级考试资格现场核查时间统一定于8月16日9:00-8月18日16:00。应试人员按报名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进行网上人工核查或现场核查。高级考试应试人员务必于4月22日前查询审核结果,初中级考试应试人员务必于8月18日前查询核查结果,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在报名审核过程中,对于需要现场核查的情形,应试人员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资格核查截止前到淄博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窗口118室(淄博市张店区西四路119号)进行现场核查,咨询电话12333,0533-2790157,0533-3169575。
2.以下三种情况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服务平台中上传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到规定地点接受现场核查:
(1)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应试人员;
(2)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报名事项的应试人员;
(3)撤回承诺申请的应试人员。
以上情况的应试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相应级别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高中毕业报名中级考试应提供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报名高级考试应提供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3.以下四种情况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服务平台中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的电子版,到规定地点接受现场核查:
(1)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应试人员;
(2)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应试人员;
(3)身份或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应试人员;
(4)其他身份证件类型或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应试人员。
以上情况的应试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高中毕业报考中级考试及所有报考高级考试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期间按报名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进行网上人工核查。高级考试应试人员务必于4月22日前查询审核结果,初中级考试应试人员务必于8月18日前查询核查结果,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5.应试人员上传证明材料无法辨别真伪或其他需要到现场的情形,应根据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核查。
三、有关事项及要求
1.应试人员应选择现工作单位所在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
2、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轻信虚假宣传。应试人员报名时,须如实填报信息,诚信参考,本人签署(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填报本人报考信息、代替本人作出承诺。
3.报名审核通过后,请及时在规定时间内缴费。应试人员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报名。
4.考生在填写报名信息时,须根据个人情况如实填写,由于个人原因报错科目、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核查通过后,无法修改报名信息,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对提供假学历、假证明、虚假材料进行报名及考试期间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
附件:《关于202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1年4月9日
原标题:关于转发《关于202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25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