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4年初中级经济师报名时间8月20日-29日,缴费时间8月31日-9月4日,报名费每人每科61元,准考证打印时间11月12日-15日,12月17日前可查询成绩。
关于做好北京地区2024 年度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 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 1 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 2024 年 度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 心函〔2024〕35 号)精神,现将北京地区 2024 年度初级、中级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范围
考试报名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居住地为北京地 区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北京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设置
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中级经 济考试”)均设置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 产权等 10 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 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
报考人员报考时,须确定唯一 的一个考试级别、一个报考专业,并选择该级别和专业对应的《经 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科目中的一个或全部。
三、报名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 业务素质,符合初、中级经济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 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 (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 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 术资格考试: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 工作满 10 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 6 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 4 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 满 2 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 1 年;
6.具备博士学位。
(三)报名条件说明
1.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 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2.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3.报名条件补充说明详见附件 1。
四、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
(一)考试安排
1.初、中级经济考试分 2 天,上、下午共 4 个批次实施。各级别及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和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初、中级经济考试各科目题型均为客观题
3.考试开考5 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各科目考试时长 为 1.5 小时,考试结束前 15 分钟可提前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 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考生,两科目考试在同 1 批次内分 2 个场次 连续组织,间隔时间为 40 分钟。
(二)各级别考试均采取电子化考试的方式,考生须在计算机上作答,应考时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黑色墨水笔。
(三)本次考试机位资源全市统筹安排,具体考试地点以准 考证为准。
五、报名相关事宜
(一)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 报考人员须确定本人符合报名条件,承诺填报的信息均真 实、客观,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 知承诺书》(电子文本),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填写报名信息、代 替本人作出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 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开展核查,成绩合格拟取得资 格证书人员信息将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https://link.233.com/22090/,下同)“人事考试服务频道” -“成绩查询”栏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不实填报、虚假 承诺的人员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 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受“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 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 事考试服务频道”(以下简称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进入“考试报 名”栏目,点击本项考试报名链接进行报名。报名流程见附件 2。
2.提交报名信息时间为 2024年8月20日- 8月29日。注册信息原则上 24 小时内返回核查结果,建议报考人员提前完成 用户注册及学历、学位等信息维护,以免错过报名。为加强报名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 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 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 PDF 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 告,接受人工核查。
3.网上缴费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31 日至 9 月 4 日。完成报 名提交并通过审核的人员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4.本项考试不设置补报名或补缴费环节,错过提交报名信 息时段或缴费时段的,均视为放弃报名。
5.报考人员报名时如遇问题,可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服 务指南”栏目,点击查看“问题解答”。
(三)准考证打印 已成功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至 11 月 15日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打印准考证”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 并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四)考试大纲 2024 年版初、中级经济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 (http://link.233.com/28357/,下同)公布。
六、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一)考生可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 查询考试成绩。
(二)初、中级经济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考生须在连续 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考生取得证书后,相应级别和专业的成绩滚动期结束,考生不再 具有滚动期内的有效成绩。
(三)报考人员报名时,如果有尚在滚动期内的合格成绩, 成绩管理的原则如下:
1.报考人员报考与上一考试年度同一级别、同一专业的考 试,合格成绩的滚动期接续计算;报考人员报考不同级别的考试, 则之前的合格成绩滚动期结束。
2.报考人员的公共科目合格成绩在滚动期内,可以报考与 该公共科目相同级别、与上一考试年度不同专业的考试,公共科 目合格成绩的滚动期接续计算。
3.报考人员的专业科目合格成绩在滚动期内,如果新报考专业与该成绩对应的专业不同,则该成绩的滚动期结束。
(四)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 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 号)精 神,印发纸质资格证书的同时推行电子资格证书,考试合格者可 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选择“证书查验”栏目,点击“证书下载”, 注册登录后下载电子资格证书,电子资格证书与纸质资格证书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纸质资格证书仍按照原方式制发,由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该 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纸质资格证书核发工作将在证书运抵北 京地区后 10 个工作日内启动,具体核发事宜将以手机短信方式 通知本人。
七、收费标准和电子票据领取
(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 资格考试等 18 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 知》(人社厅函〔2015〕278 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 京市财政局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等 17 项考试收 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5〕2513 号)规定,初、中级经济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 61 元。
(二)考试收费票据采用电子票据,不再开具纸质票据,电 子票据信息在本次考试结束 30 个工作日内以短信形式陆续推送 至考生的报名注册手机。考生可登录北京市财政局官网,根据短信提示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票据。报考人员可登录人事考试服务 频道“服务指南”栏目,点击“问题解答”查看“电子票据领取” 相关事宜。
(三)本次考试结束 30 个工作日后,还未收到电子票据信 息或者误删电子票据信息的考生,请将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手 机号、参加考试年度及考试名称发送至邮箱kszxcw@rsj.beijing. gov.cn。发送邮件后的 3 个工作日会有工作人员回复,并解决相 关电子票据问题。
八、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一)报考人员应做到诚信参考,若有违反,将按照《专业 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31 号) 处理。
(二)考生考试时应注意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通过技 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 理。
(三)考试过程中,考生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 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如遇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 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
九、社会监督和咨询电话 (一)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 构无合作关系。
(二)纪检监察监督举报:https://link.233.com/20377/
(三)考试咨询电话:12333
附件:1.报名条件补充说明 2.考试报名流程图 3.审核机构联系方式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原标题:关于做好北京地区 2024 年度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