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
网上报名须知
欢迎使用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系统。请务必认真阅读以下事项:
一、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且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申报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高中以上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2、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精神,应届毕业生参加本年度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二)申报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专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2、取得本科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原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有关要求,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在报名时,须提交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台湾居民还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时间安排
1、网上提交信息时间:2011年6月27日至7月7日
2、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1年7月4日至7日
3、网上缴费时间:资格审核通过后24小时至2011年7月14日
4、下载准考证时间:2011年11月1日至4日
5、考试时间:2011年11月5日
三、报名系统操作程序
1、符合上述条件的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本须知后,点击"填写资格审核表",认真阅读报考协议,完全同意者点击"我同意",然后按照系统的提示依次填写报名信息。
2、点击"报名"系统会显示您所填写的各项内容,请仔细检查所报考试级别是否有误,点击"放弃"或"上一步"返回到"填写资格审核表"界面,如确认所填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信息"。
3、报考人员可以点击"查询修改报名信息"修改个人基本信息及报考科目,修改后请点击"修改完毕"。
4、在您确认报考信息不再修改后,请点击"选择资格审核地点、时间",选择合适的地点和时间进行资格确认。
5、提交完成后,使用A4纸打印《资格审核表》,在规定位置粘贴本人同一底版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证件照两张。《资格审核表》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审核并盖章。
6、持《资格审核表》、报考人员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下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报考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应届毕业生还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上述证件均为原件),于2011年7月4日至7日从以下地点中选择其一进行资格审核:
(1)北京建工培训中心(东城区东直门外新中街11号;联系电话:64165149、64177528)
(2)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朝阳区惠新东街5号;联系电话:64918613、64941628)
(3)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本部)(朝阳区芳园西路5号;联系电话:64312301、64386180)
(4)联大应用文理学院成教部培训中心(海淀区北土城西路197号;联系电话:62004510)
(5)西城经济科学大学(西城区西直门内南草场街63号;联系电话:66560173)
(6)丰台区职业技术学校(丰台区丰台镇东安街三条一号;联系电话:63808414)
7、资格审核人员会对您的报考信息进行再次核实,确保《资格审核表》上的信息与网上提交的信息一致。如果您在资格审核现场仍需修改报考信息,请您利用资格审核点提供的外网计算机自行修改,并持新表进行资格审核。特别注意:通过资格审核后,您的报考信息将不能再修改。
8、通过资格审核后考生需将《资格审核表》交给负责资格审核的工作人员。特别注意:《资格审核表》必须交留在资格审核处,否则资格审核无效。
9、完成报名的考生可以在网上进行订书。
四、通过资格审核人员的缴费方式
1、本次考试全部采用网上缴费的办法,要求报考人员提前到就近的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网点办理网上支付卡。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需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系统中的"支付查询"进入银行支付界面,直接支付报考费。
3、网上支付后,系统会显示"您的报考费用已经在网上支付成功"。受银行业务处理周期影响,如果在您支付后,报名系统提示为"您的报考费还没有在网上支付",请您耐心等待到下一个工作日再进行查询。节假日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上午11点以后再进行查询。
4、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1年7月14日之前在网上缴纳报考费用,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特别注意:只通过资格审核,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成功支付报考费用者,报名无效。
5、完成全部报名手续后,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报名状态",查询本人的报考情况。
五、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11年11月1日至4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六、考试用书征订
(一)为充分体现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变化,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和用书在2009年版基础上做了较大调整和修订。以往各版经济考试大纲和用书已不适合本年度考试。
(二)报考人员可根据需要于2011年7月4日至7日在考试用书征订服务点征订。
(三)为方便考生购书,在各考试用书征订服务点发行考试用书之后,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link.233.com/14910)可提供网上零售服务。
七、其他
考试咨询电话:63959161、63959162、63959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