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非首次报考人员)
网上报名须知
欢迎使用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系统。请务必认真阅读以下事项:
一、 使用非首次网上报名系统应符合下列条件:
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后(注意:必须和以前报考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号码一致),能够成功登录本系统,并正确显示您的个人基本信息。否则,说明我们尚没有您准确的档案信息,请您进入首次网上报名系统。
二、非首次报考人员可以根据以下程序进行报名:
1、本次考试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的方法,报考人员登录后点击"填写报考信息",核对自己的档案照片,并填写提交自己的报考信息。
2、报考费用支付前,如果您还需修改报考专业,可通过拨打考试咨询电话与我们联系。报考费用支付成功后,所有报考信息不可进行修改。
三、非首次报考人员请按以下程序办理缴费手续:
1、本次考试全部采用网上缴费的办法,要求报考人员提前到就近的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网点办理网上支付卡。
2、报考人员需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支付查询"进入银行支付界面,直接支付报考费。
3、网上支付后,报名系统会显示"您的报考费用已经在网上支付成功"。受银行业务处理周期影响,如果银行支付界面显示支付成功,而我们的报名系统提示为"您的报考费还没有在网上支付",请您耐心等待到下一个工作日再进行查询。节假日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上午11点以后再进行查询。
特别注意:①已经完成网上支付费用的考生不要再重复支付。②只在网上提交信息,但未按规定时间成功支付报考费用者,报名无效。
四、网上报名及缴费日期:2011年6月27日至7月14日
五、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11年11月1日至4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六、考试用书征订
1、为充分体现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变化,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和用书在2009年版基础上做了较大调整和修订。以往各版经济考试大纲和用书已不适合本年度考试。
2、报考人员可根据需要于2011年7月4日至7日在考试用书征订服务点征订。
3、为方便考生购书,在各考试用书征订服务点发行考试用书之后,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link.233.com/14910)可提供网上零售服务。
七、其他
考试咨询电话: 63959161、63959162、63959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