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我市高级经济师资格实行“考评结合”的通知》(渝职改办[2004]29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2年重庆市人事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渝人社办[2012]5号)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2012年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报名时间
2月6日─3月1日。
重庆市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专业、级别、科目代码表
考生所在 (从事)行业 |
应报考 专业 |
专业 代码 |
级 别 |
级别 代码 |
科 目 |
工业、商业、旅游、运输、邮电 |
工商 |
01 |
高 级 |
1 |
经济基础知识
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农业 |
农业 |
02 | |||
金融、保险、财税 |
金融 |
03 | |||
人力资源 |
人力资源 |
04 | |||
建筑、房地产 |
建筑 |
05 |
报名程序和要求
重庆市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应试人员须登陆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hrss.gov.cn)点击主页上“报名及准考证打印”进入报名系统或直接进入报名系统(222.180.173.2/webregister)。
㈠ 提交报考信息。应试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考信息。报名时,应试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文件及报名系统中相关帮助文档,如实、准确无误的填写报考人员个人信息,选择参加考试专业、科目、类别(应试人员通过审核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 上传(近期免冠<像素160×180>登记照)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并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应试人员报名考试、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号)。
㈡ 初审报考资格。考试审核部门根据应试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个人资料(姓名、性别、像片、有效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学历、学位、毕业时间、取得职称名称及时间、报考级别、专业、科目、从事经济工作年限等信息和联系电话),对照报考文件中的条件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应试人员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咨询电话:86868811、86868815,应试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如遇计算机网络技术操作问题请电话咨询86868838、86868837。
㈢ 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应试人员请于填报报名信息2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和不完整可按“审核状态”栏的提示及时进行修改,重新接受资格初审。
㈣ 网上缴费。应试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规定时间内(2月6日─3月3日)进行网上缴费,重庆市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两科共收10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应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系统中提示的文件“网上支付说明”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