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场设置
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由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在主城区统一设置,考生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
七、考试用书征订
㈠ 重庆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102室,联系电话:023-86868726、86868727。
㈡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部门。
㈢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规定,为杜绝推销盗版书的行为,确保考生对正版学习资料的需求,考试机构为经济考试用书征订与发行的主渠道,在征订2014年版考试用书时,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部门在征订工作中请注意以下问题:
1. 2014版经济考试用书在内容、品种及防伪措施上均有变动。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内容做了部分修订,辅导用书内容做了较大修订,并在原有品种基础上新增建筑(中级)、房地产(中级)、商业(中级)3个科目的同步训练与全真模拟测试辅导用书 。
2. 为确保考试用书供应和发行渠道的畅通,2014年经济考试用书原则上只通过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部门进行征订或考生通过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购买。
3. 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link.233.com/14910)是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指定的唯一售书网站,网站售书咨询电话:400-606-6496,010-64962347。
八、其它有关事项
㈠ 2014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考生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㈡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手机)等通讯设备,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并与考试相关资料及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带至座位。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㈢ 网上报名结束后,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部门务必于6月30日前,将《2014度全国经济考试用书订单》(附件)报送市人事考试中心综合部李老师,电话:86868810,以便汇总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㈣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若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行为的,将被取消考试成绩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考试结束后,人事考试机构将对参考考生进行雷同试卷的认定,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给予该考生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㈤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部门收到文件后,应及时转发和宣传,积极做好考生网上报名工作。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