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时间:6月7日至6月9 日(上午 8:30-11:30 ,下午3:30-5:30)在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湖滨东路319号人才市场大院内C座3楼)报名。
2、报名信息校对时间:考生请于 7月18日、19日登录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网站http://www.xmptec.org在“报名信息校对”栏目里选择“您报名的考试”里的“2006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然后在“输入您的身份证号”栏里输入您的身份证号后,这时将会显示您的报考信息,请认真校对。若有误请携带您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更正申请<更正申请格式请见网站的“表格下载” 栏目下>(请用A4纸)在 7月19 日前到我中心进行更正,逾期没有提出更正的,则视为您报考的信息是正确的。若有误,又没提出申请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教材领取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领取准考证时间:10月30、31日,凭报考者身份证、报名发票、报名序号(查询方式:①登陆本中心网站在“报名序号查询”栏里进行查询;②通过信息台9622297799进行查询<请在领取准考证前两天进行查询>)到我中心领取准考证。
5、成绩公布时间:预计2007年1月中旬,可通过信息台9622297799。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有关资格证书(以上均需原件和复印件[A4纸]);单位介绍信(须注明从事经济工作年限);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二寸照片两张。
2、根据《报考手册》按要求填涂报名表和信息卡。
3、厦门市考区代码:0201。
4、查找不到的汉字,可暂按“6477”填涂代替。
5、考试报名费按每人100元标准收取。
三、考试级别、专业和科目
1、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
2、考试设中、初级。初级科目为《专业知识与实务》和《经济基础知识》;中级科目为《专业知识与实务》和《经济基础知识》。每个级别设工商管理、农业、商业、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公路、铁路、民航)、人力资源、邮电、房地产、旅游、建筑共12个专业。
3、《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科目考试题量为105题,《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科目考试题量为100题。
四、报考条件
按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文件规定:
(一)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规定,可参加本年度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暂行规定》发布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4、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5、获博士学位。
6、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2006年12月31日)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五、考生须知
1、应认真阅读准考证背面的“考场规则”,并按有关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考试科目共2科,均为客观题,直接在答题卡上作答。
3、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六、考试用书
2006年经济专业考试用书
1、2006年版考试用书是人事部考试中心组织专家编写的。在征订2006年版考试用书时请注意以下问题:
(1)《工商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一书因有关政策法规的更新与修订,做了重新编写。
(2)运输专业(含四个子专业)、旅游专业初、中级考试用书仍为2004年版书。
(3)其他专业考试用书再版时做了一些修订。
2、2006年版考试用书初级每册42元,中级每册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