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简章
一、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4月14日至5月6日
2、现场资格审核时间:
2008年4月24日至25日(07年曾报名且级别、专业不变更的考生免审)
2008年5月7日至8日
3、现场预订教材时间:2008年4月24日至25日;考生可先登陆厦门人事考试测评中心网站下载教材预订单,并填写完整后到我中心(湖滨东路319号人才市场大院内C座三楼)现场缴费征订;教材领取具体时间届时另行通知。
4、网上缴费时间:2008年4月14日至5月20日
5、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08年10月15日起(考前15天起)
6、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
科 目 | ||
11月1日 |
上午 |
9:00——11:30 |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
下午 |
2:00——4:30 |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
7、成绩公布时间:预计2009年1月下旬,可通过信息台9622297799或网上进行查询。
二、网上报考流程
此项考试均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均须登录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link.233.com/21240)进行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须于4月14日至5月6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具体操作如下:
1、点击[首次报考]。
2、阅读[报考简章]和[网上报考流程]。
3、点击[报考填表],阅读并同意[网上报考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系统提示填写报考信息。
4、确认所填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保存后姓名、身份证件号不可更改。姓名、身份证件号有误需重新报考。
5、点击[信息维护]可修改个人基本信息(除姓名、身份证件号外)。
6、报考信息和照片提交成功后,请牢记系统给您生成的报名序号!
7、此项考试为非滚动考试应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方能进行网上缴费。但2007年度曾报名过的考生视同非首次报考人员(即老考生),无需进行现场审核,直接进行网上缴费。首次报考人员应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凭系统生成的报名序号+姓名+身份证号重新登陆,再进行网上缴费。
8、点击[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不得更改任何报考信息。
(二)、网上缴费
考试收费实行网上缴费,不接收汇款或转帐。报考人员报名后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点击下载网上缴费操作手册)
1、缴费办法。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直接使用中国建设银行卡,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内的网上缴费功能菜单支付报名费。各项考试均按照财政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
2、缴费步骤。
(1)持有中国建设银行储蓄卡(目前只支持建设银行储蓄卡,信用卡无法支付,一张储蓄卡可给多个人缴费)。
(2)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点击页面左侧“网上缴费”菜单,进行网上缴费。
3、缴费查询。报考人员缴费后,可通过“详细信息”查看本人缴费情况。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才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4、缴费咨询电话:0591—87615506。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考前15天起,考生可上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请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打印准考证,逾期无法打印。
三、报名要求
1、老考生(仅指2007年度曾报名的考生免审)无需进行现场审核。原报考信息中学历、职称、工作单位有变更者,须于2008年4月24日至25日或5月7日至8日持有效证件及复印件连同个人申请一并到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湖滨东路319号人才市场大院内C座三楼)进行审核修改。
2、首次报考人员于网上报名后,须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并在《资格考试报名表》右上方粘贴与本人上传照片同底的近期二吋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统一于2008年4月24日至25日或5月7日至8日携带以下材料到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湖滨东路319号人才市场大院内C座三楼)进行现场审核:
(1)单位介绍信或直接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上盖章(以上均须注明从事经济工作年限)。
(2)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工作后取得规定学历的报考者,须同时提供工作前、后的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
(3)对尚未获得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经济初级资格的人员,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A4纸)。
四、考试收费
1、仅为2007年度曾报名的考生为老考生,不必进行资格审核,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
2、其余报考人员均为首次报考人员必须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3、考试报名费按每科50元标准收取。考前1个月起凭报考者身份证及报名序号(可在http://link.233.com/21240查询)到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湖滨东路319号人才市场大院内C座三楼)领取报名发票。
五、考试级别和科目
1、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
2、考试设中、初级。初级科目为《专业知识与实务》和《经济基础知识》;中级科目为《专业知识与实务》和《经济基础知识》。每个级别设工商管理、农业、商业、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公路、铁路、民航)、人力资源、邮电、房地产、旅游、建筑共12个专业。
六、考试地点
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在报名点所在地参加考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七、报考条件
按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文件规定:
(一)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规定,可参加本年度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暂行规定》发布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3、获第二学位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4、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5、获博士学位。
6、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八、考生须知
1、应认真阅读准考证背面的“考场规则”,并按有关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考试科目共2科,均为客观题,直接在答题卡上作答。
3、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九、考试用书
(一)2008年经济专业考试用书
2008年版考试用书是人事部考试中心组织专家编写的。人事部考试中心根据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和相关法规出台的实际情况,财政税收、运输经济(公路)、运输经济(水路)、人力资源管理、房地产经济、建筑经济等6个专业初级、中级共12种经济考试用书重新编写,以往年度版经济考试用书不再使用。其余各专业和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考试用书有做部份修订。
十、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
类 别 |
级 别 |
专 业 |
科 目 | ||||
代码 |
名称 |
代码 |
名称 |
代码 |
名称 |
代码 |
名称 |
01.经济 |
3.中级 |
01.工商管理 |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和实务 | ||||
02.农业 |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和实务 | ||||||
03.商业 |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和实务 | ||||||
07.财政税收 |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和实务 | ||||||
09.金融 |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和实务 | ||||||
10.保险 |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和实务 | ||||||
11.水路运输 |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和实务 | ||||||
12.公路运输 |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和实务 | ||||||
13.铁路运输 |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和实务 | ||||||
14.民航运输 |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和实务 | ||||||
15.人力资源管理 |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和实务 | ||||||
16.邮电 |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和实务 | ||||||
17.房地产 |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和实务 | ||||||
19.旅游 |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和实务 | ||||||
21.建筑 |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和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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