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穗人考中心函[2007]42号
各区、县级市人事局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市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26号)精神,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2007年11月3日举行。为做好我市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
2007年度广州市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凡在广州市参加考试的人员,均须登陆中国广州人事网(http://link.233.com/28009/gzexam) 或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link.233.com/25032)完成报名手续。
(一)报名时间:2007年4月18日-2007年5月21日。
在上述时间区间内,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开通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24小时不间断接收考生网上报名。
(二)报名条件见附件1.
(三)报名办法
任何地方(国内外)打开联接互联网的计算机→寻找到中国广州人事网(http://link.233.com/28009/gzexam)或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link.233.com/25032)→点击进入“网上报名”→ 考生注册(旧考生无须重新注册)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录入表》→确认“网上报名协议”→选择考试类别→跟随“指引”阅读须知→ 选择考试地点(考区)→选择报考级别专业→打印照相凭条→到指定照相馆照相(相片由照相馆直接上传到报名系统中,考生可于照相24小时后上网查询本人相片)→相片成功上传后等待网上确认(由报名点在一定时限内网上确认)→网上支付考务费→打印《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发证登记表”,此表交单位审核确认盖章,留待办理合格证使用)。详细报名流程图见附件6。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15天内自行从网上下载及用A4纸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打印的准考证,即“两证”赴考,缺一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科目
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定于2007年11月3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考试时间 |
科 目 | ||
11月3日 |
上午 |
9:00——11:30 |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
下午 |
2:00——4:30 |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
三、专业设置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调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的通知》(人办发〔2002〕18号)精神,自2002年起,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科目进行调整,公共科目的名称均改为《经济基础知识》,专业设置及专业科目为15个(详见附件2)。
四、考试方式
本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由于采用网上报名,考生必须认真阅读、理解报考条件并如实填写报考资料。报名点只是根据考生网上填写的资料安排考试。因此,考生在成功支付考务费后须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交单位审核盖章,待办证时连同所需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具体要求另文通知)进行资格审核。对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办理资格证书;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相片采集注意事项
1. 考生网上填写个人资料后,打印照相凭条到指定照相馆(见附件4)照相,并由该照相馆在24小时内直接将相片上传到报名系统中,或考生自行携带符合规格的相片(见附件5)电子版、报名发证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广东省计算机网络安全协会培训中心(地址:广州市黄华路26号一楼)核对后上传相片。
2.在报名流程中,必须填写完整的个人资料和成功上传相片后方可进行网上确认。
3.已在报名系统指定照相点成功上传相片的考生,其相片的有效期暂定为五年,因此本次考试可使用原有相片,无须重新采集。
(三)考试用书
考试用书及网上订购流程将在网上另行通知。
(四)收费
按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规定,考务费每科按50元收取。考务费的缴交原则上要求由考生网上报名时利用银联系统网上缴费,未能在网上成功缴费的,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持已通过网上确认的报名发证登记表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广东省计算机网络安全协会培训中心(地址:广州市黄华路26号一楼,联系电话:83851967)缴交考务费或订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