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工作的通知》(佛人考办函〔2008〕11号)精神,现就我区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省实行网上报名。凡在广东省参加考试的,均须登录“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www. gdkszx.com.cn),并经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等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网上报名”:2008年4月7日9:00时起至5月9日17:00时截止为网上报名时间。在上述时间区间内,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将开通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24小时不间断接受考生网上预报名,该预报名须经过网上填表和照片上传(近期彩色证件照片,文件容量不大于50K)等步骤。我区的考生在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后,须按工作属地原则先进入佛山市再到高明区报名点进行报名。
2、“报名确认”:我区报名确认时间定于2008年5月5日至9日。
3、“报名确认”地点:我区报名确认地点在区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地址:荷城街道莲花路25号一楼,联系电话:88668300)。各考生或单位(集体报名)持规定要求的“报考材料”到上述地点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
(二)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见附件。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试时间 |
科 目 | ||
11月1日 |
上午 |
9:00——11:30 |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
下午 |
2:00——4:30 |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
三、考试方式、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2008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及题型、题量均与去年相同。本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二)考场设置
在各地级以上市和省直设置考点,考试详细信息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其他事项
(一) 准考证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从网站上下载及用A4纸打印准考证,届时持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赴考,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每科50元。
(三)考试用书在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同时办理征订。
佛山市高明区人事局
二00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
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
一、报考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报考条件
(一)初级: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中级: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初级资格;
2、大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4、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5、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6、取得博士学位。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31日。
三、提交材料的要求
1、《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用A4纸从网上自行下载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符合报考中级条件中第1款的,还须提交初级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复印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无论何时,经查属实的,将按人事部令第3号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