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佛人考办函[2009]14号
各区人事局,市直及驻禅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09〕22号)精神,现将我市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
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省实行网上报名。凡在广东省参加考试的,均须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 http://link.233.com/25334),并经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等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 报名时间和地点
1、 “网上报名”:2009年4月10日9:00—5月15日17:00。在上述时间区间内,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将开通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24小时不间断接受考生网上预报名,该预报名须经过网上填表和照片上传(近期彩色证件照片,文件容量不大于30K)等步骤。市直和各区的考生在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后,须按工作属地原则再进入佛山市直或各区报名点进行报名。
2、 “报名确认”:佛山市报名确认时间定于2009年5月11日至15日。
3、 “报名确认”地点:按工作属地原则,各区报名确认地点在各区人事局,市直单位报名确认地点在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上午8:30—12:00时,下午2:00—5:30时,地址:禅城区绿景一路26号三楼,联系电话:83874123 83874124)。各区考生或单位(集体报名)持规定要求的“报考材料”到各区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
各区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工作,并将有关报名材料报送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
(二) 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见附件。
二、 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试时间 | 科 目 | ||
11月8日 | 上午 | 9:00--11:30 |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
下午 | 2:00--4:30 |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
三、 考试方式、考场设置
(一)考试专业设置及题型、题量均与去年相同。本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二)考场设置
在各地级以上市和省直设置考点,考试详细信息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其他事项
(一) 准考证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从网站上下载及用A4纸打印准考证,届时持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赴考,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区将考务费上缴市财政专户(单位名称:代理佛山市财政非税收入专户,银行账号:2013021011932130030,开户银行:工行佛山分行营业部)。
(三)考试用书:
2009年人社部在充分体现党的“十七大”以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变化,组织专家对全国经济专业资格考试用书进行了重新编写,以往各版经济考试用书已不适合本年度考试。
为加快发行速度方便考生订书,请各区在做好报名工作的同时,积极帮助考生做好考试用书征订服务工作。考试用书由考生自主决定是否订购,各区考试机构不得强制推销、捆绑销售其他用书。要以诚信服务考生,确保考生对正版学习资料的需求。各区考试机构要坚决杜绝推销盗版书的行为。2009年度经济考试用书征订在“报名确认”时征订。
附件:
1、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
2、2009年度经济考试用书征订单
二00九年四月八日
附件1
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报考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报考条件
(一)初级: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中级: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初级资格;
2.大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4. 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5.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6.取得博士学位。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09年12月31日。
三、提交材料的要求
1.《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用A4纸从网上自行下载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核对后退回)。
3.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符合报考中级条件中第1款的,还须提交初级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复印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附件2
2009年度经济考试用书征订单
订书人:
类 别 |
考试用书 | |||
初级(册/42元) |
中级(册/45元) | |||
编号 |
册数 |
编号 |
册数 | |
经济基础知识(中级55元/册)注 |
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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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
3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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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5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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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7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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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 |
9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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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专业知识与实务 |
11 |
12 |
||
保险专业知识与实务 |
13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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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经济(水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
15 |
16 |
||
运输经济(公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
17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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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经济(铁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
19 |
20 |
||
运输经济(民航)专业知识与实务 |
21 |
22 |
||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
23 |
24 |
||
邮电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25 |
26 |
||
房地产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27 |
28 |
||
旅游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29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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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31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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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册 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