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0]17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报考条件
(一)初级: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中级: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学历或学位 |
从事专业工作的最少时间 |
取得资格 |
对应的最迟毕业年限 |
中专毕业 |
10年 |
初级资格 |
2000年 |
大专毕业 |
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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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 |
本科毕业 |
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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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 |
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 |
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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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
硕士学位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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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 |
博士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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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考试方式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试时间 |
科 目 | ||
11月7日 |
上午 |
9:00--11:30 |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
下午 |
2:00--4:30 |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
(二)考试方式
1、考试专业设置及题型、题量均与去年相同。本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题本可作草稿纸。
2、考生应试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橡皮擦,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3、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以备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6月23日上午9时起至7月23日下午17时止。
在上述时间内登录本网站点击“网上报名”选择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经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小于4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骤完成“网上报名”。
(二)报名确认时间和地点:
1、市区报名确认时间:2010年6月24日至7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缴纳报考费用均采用刷卡形式,不收现金。
2、韶钢及各县(市 、区)人事局报名确认时间:2010年6月26日至7月19日(节假日除外)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
4、7月21日前韶钢及各县(市 、区)人事局报名点将报名资料、订书单汇总表报市人事考试中心。
(三)报名确认时必须提交的材料
1、《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从网上自行下载 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核对后退回);
3、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 符合报考中级条件中“中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初级资格”的,还须提交初级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复印。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五、其它事项
(一)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登陆本网站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准考证。
(二)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
韶关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一〇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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