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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2012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7月23日-8月17日

来源:233网校 2012-07-23 14:01:00
导读:汕头2012年经济师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7月23日9:00-8月17日17:00。网上交费截止时间:2012年8月17日17:00,未缴费报名信息为无效报名。考前无需进行现场确认。

关于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位考生: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2〕4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的报考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报名分两个步骤:网上报名、交费确认。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7月23日9:00-8月17日17:00。

  网上报名入口(点击进入)

  考生在上述时间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二)交费确认

  我市报名点采用网上交费(见《关于在汕头考区实行网上支付考务费的通知》)、考后审核方式。网上交费截止时间:2012年8月17日17:00,未缴费报名信息为无效报名。网上交费完毕即完成报名所有手续,考前无需进行现场确认。报名后,考生须立即下载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该表要与报名相关材料一起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并自行留存,考试合格者需提交此表。

  考生全部科目成绩合格后须按网上公布的时间到我办提交《报名发证登记表》及相片等相关资料(见附件1:提交材料要求)。我办将对考生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并将合格人员报名资料报送省人事考试局;审核不合格的,将不予报送。考生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文件要求,确定符合报考条件后慎重填报,不符合条件者请不要报考和进行网上支付的操作。否则,后果自负。咨询电话:0754-88329783。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 试 时 间

科 目

11月3日

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三、考试方式

  (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本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参加考试时务必按试卷封二注意事项填写试卷代码,如未填写试卷代码,该科目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四)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四、其他

  (一)报考资格审核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对提交的报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网上报名完成后要及时下载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打印。对信息不真实者和未及时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者,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考场设置

  各地级以上市和省直设置考场。考试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三)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在10月29日9:00-11月2日17:00期间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逾期未打印者,后果自负。

  (四)证书发放方式

  考生证书由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负责发放。

  (五)收费

  根据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

  (六)考试用书

  为做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服务工作,我省考试用书征订委托省人才交流协会开展,订书的单位或考生请登录该协会网站(www.gdhra.org.cn)查询购买(联系电话:020-37603186、37604090)。

  附件:

  1.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2.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3.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二○一二年七月二日

  附件1

  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报考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报考条件
  (一)初级: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中级: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初级资格;
  2.大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4.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5.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6.取得博士学位。
  (三)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原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文件精神:
  1.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2.台湾居民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三、提交材料要求
  1.《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从网上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 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符合报考中级条件中第1款的,还须提交初级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在报考阶段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各市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核由所在地考试管理机构负责。

  附件2

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报名点: 报名序号:

性别

身份证号

(大一寸)

国籍地区

学 历

学 位

毕业院校

专业名称

毕业时间

所学专业

专业技术

从事专业

工作年限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报考级别

□初级 □中级

报考专业

起 止 年 月

单 位 名 称

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省直报名点考生考后证书领取方式选择(请在□内打“√”):□自取;□特快专递。
  一、填表注意事项:
  1.此表由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直接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交单位审核盖章。
  2.此表“单位审核”栏由单位填写。单位对报考者所填内容,提交的材料(含照片)等是否真实进行审核确认,加盖公章。
  3. 考生对提交材料的准确性负责,网上确认的报名信息不得自行修改。
  二、报名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1.此表一式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符合报考中级条件中第1款的,还须提交初级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三、声明:
  我提交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本表所填的内容与网上报名内容一致,如不真实、准确、一致,我负由此引起的后果。
  报考者(本人签名):

 

 

经审核,该同志所提供的学历、资历真实、准确,具备(请在以下□内打“√” ):

□报考初级条件;

□报考中级条件。

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

 

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名:

考试

时间

2012113

资格证书编号

( 盖 章 )

  注: 1. 单位审核栏内,经办人不签名(盖章),不予受理。
  2.审批与发证机构审核盖章栏由省人事考试局审核盖章。
  3.发证后,考生应将此表交回单位存入个人档案中。

  附件3

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名称

级别

专业

科目

中级

初级

01

3.中级

4.初级

01.工商管理

1.经济基础知识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工商管理)

2.专业知识与实务(工商管理)

02.农业经济

1.经济基础知识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农业经济)

2.专业知识与实务(农业经济)

03.商业经济

1.经济基础知识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商业经济)

2.专业知识与实务(商业经济)

07.财政税收

1.经济基础知识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财政税收)

2.专业知识与实务(财政税收)

09.

1.经济基础知识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金融)

2.专业知识与实务(金融)

10.

1.经济基础知识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保险)

2.专业知识与实务(保险)

11.运输水路

1.经济基础知识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水路)

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水路)

12.运输公路

1.经济基础知识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公路)

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公路)

13.运输铁路

1.经济基础知识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铁路)

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铁路)

14.运输民航

1.经济基础知识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民航)

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民航)

15.人力资源管理

1.经济基础知识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人力资源管理)

2.专业知识与实务(人力资源管理)

16.邮电经济

1.经济基础知识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邮电经济)

2.专业知识与实务(邮电经济)

17.房地产经济

1.经济基础知识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房地产经济)

2.专业知识与实务(房地产经济)

19.旅游经济

1.经济基础知识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旅游经济)

2.专业知识与实务(旅游经济)

21.建筑经济

1.经济基础知识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建筑经济)

2.专业知识与实务(建筑经济)

  说明:
  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对应上表级别与专业代码“填表”。
  2.上表内容与现用全国统一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对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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