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市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贺职办[2008]26号
根据自治区职改办《关于做好我区2008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08〕54号文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将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初级)定于2008年11月1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 |
科 目 | ||
11月1日 |
上午 |
9:00——11:30 |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
下午 |
2:00——4:30 |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
二、专业设置
2008年经济考试专业设置参见附件。
三、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者,均可报考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考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1、中专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者。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获博士学位。
四、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考经济专业考试,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缴费方式。全市人员报名、考试工作统一由贺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二)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4月8日至4月29日(全天24小时)。
(三)报名手续
1、报考人员可在上述时间登陆广西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gxpta.com.cn,点击“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注意正确选择“报名点”, “报名点”一经选择将不能修改。贺州市的报考人员应选择点击“贺州市”的报名点。
2、报考经济专业(初、中级)由本人上网填写《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同时上传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具体操作按网上“照片上传说明”进行)。在网上打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初审同意并加盖公章。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证件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老考生凭去年准考证原件可免),按规定时间、地点办理资格审核、缴费手续。
3、全市办理现场确认缴费手续时间:2008年4月23日至29日 (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办理);地点:贺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贺州市平安西路、贺州市人事局二楼);报考人员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4、按区物价局、区财政厅桂价费〔2005〕33号文规定,报考人员应缴纳报名费每人次10元、考试费每人78元。
(四)10月中旬报考人员可登陆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打印准考证(必须打印出照片,自贴照片无效)。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才允许进入考场。
五、考试用书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相关法规出台的实际情况, 国家相关部门对财政税收、运输经济(公路)、运输经济(水路)、人力资源管理、房地产经济、建筑经济等6个专业初级、中级共12种经济考试用书重新编写,以往年度版考试用书不再使用。
除上述6个专业,工商管理等9个专业和经济基础知识共20种考试用书采取勘误的方式进行修订。已有2007年版考试用书的考生,可于6月20日后在人事部考试中心网站有关栏目下载相关考试用书的勘误表。
经济专业资格考试报考工作任务繁重,请各县(区、管理区)、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认真落实,确保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贺州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八年四月七日
附件: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及专业科目名称
专 业 |
专业代码 |
专业科目名称 | |
工商管理 |
01 |
工商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 |
农 业 |
02 |
农业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
商 业 |
03 |
商业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
财政税收 |
07 |
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 | |
金 融 |
09 |
金融专业知识与实务 | |
保 险 |
10 |
保险专业知识与实务 | |
运输 | 水 路 |
11 |
运输经济(水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
公 路 |
12 |
运输经济(公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 |
铁 路 |
13 |
运输经济(铁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 |
民 航 |
14 |
运输经济(民航)专业知识与实务 | |
人力资源管理 |
15 |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 |
邮 电 |
16 |
邮电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
房地产 |
17 |
房地产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
旅 游 |
19 |
旅游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
建 筑 |
21 |
建筑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