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南宁市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
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市属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17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6号)和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10]51号)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将我市2010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初级)定于2010年11月7日(星期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9:00— 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 14:00— 16: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二、专业设置
2010年经济考试专业设置参见附件一。
三、试题类型
经济专业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四、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者,均可报考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考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1、中专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者。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获博士学位。
五、考务工作安排
南宁市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方式。
(一)统一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4月12日至4月30日(全天24小时),报考人员可在上述时间登陆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gxpta.com.cn ,点击“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系统,报名点选择南宁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二)现场资格审核、缴费时间:2010年4月27日至4月30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6:30),南宁市报考人员必须在以上规定时间携带报名表及有关材料到南宁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人事考试部(建政路3号,自治区测绘局旁边,原市财政局办公大院综合楼3楼。联系电话:5624161)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缴费。报考人员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核、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三)报名手续
1、报考经济专业(初、中级)考试由本人上网填写《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同时上传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具体操作按网上“照片上传说明”进行)。在网上打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初审同意并加盖公章。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证件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老考生凭去年准考证原件可免),按规定时间到南宁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人事考试部办理资格审核、缴费手续。
2、按桂价费 [2005]33号文规定,报考人员需缴纳报名费每人次10元,考试费每人78元。
3、10月27日后报考人员可登陆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打印准考证(必须打印出照片,自贴照片无效)。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才允许进入考场。
(四)六县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具体由六县职改办负责。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方式。
五、考试用书
2010经济考试继续使用2009版经济考试用书。报考人员现场审核、缴费时,可根据需要预订国家人事部指定的考试统一用书。我办将按国家统一定价,为考生征订,订书联系电话:0771-5624161。(考生领书时,请凭“领书凭条原件”到南宁市建政路3号领取)。
南宁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宁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二O一O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