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30号)和区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广西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及科目
11月5日 上午 |
09:00-11:30 |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
11月5日 下午 |
14:00-16:30 |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3〕3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具体报名条件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及现场确认的相关说明
(一)报名方式
考试报名采用报考人员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上(http://link.233.com/15009)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全区统一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6月5日至7月14日下午17:00(全天24小时)。
(三)现场资格审核时间
贺州市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1年7月11日至7月15日,地点: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贺州市平安西路262号(贺州市消防支队旁)二楼]。
(四)报考手续及提供相关材料
1.首次报考人员上网填写《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同时上传一寸当年正面免冠照片(具体操作按网上“照片上传说明”进行)。网上打印的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初审并加盖公章,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证件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办理确认和交费手续。
2.非首次报考人员上网填写《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同时上传一寸当年正面免冠照片(具体操作按网上“照片上传说明”进行)。网上打印的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初审并加盖公章,携带报名表和去年参加考试的准考证(或成绩单),若不能提供则按首次报考人员提供材料办理确认和交费手续。
3.报考人员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要负责。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令第七条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考试。
(五)报考人员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和交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不再受理补报。
(六)打印准考证
已交费的报考人员,请于2011年10月26日后登陆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自贴照片无效,黑白、彩色均可)。
四、考试收费
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05﹞33号文规定,报考人员应缴纳报名费每人次10元、考试费每人78元。
五、试题类型和注意事项
1.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所有科目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2.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答题前要仔细阅读作答须知。
3.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准考证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六、考场设置
本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由广西区人事考试中心和各市局考试部门统一编排。
七、成绩管理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八、成绩查询与证书办理
1.考试三个月后可在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http://link.233.com/15009),咨询电话:5841400。
2.证书办理具体时间、地点考生可登录贺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http://link.233.com/20826),咨询电话:5136507。
九、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
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的征订,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下文后另行通知。
十、咨询电话
政策文件咨询:5864453(区职改办)
网上报名咨询:5841400 5505211
资格审核咨询:5136517
附件: |
1.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摘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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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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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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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 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