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中级经济师 > 考试报名

广西2013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来源:233网校 2013-05-26 08:58:00
  附件7
  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1993年6月21日 人职发﹝199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事(劳动人事)厅(局)、职改工作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
  现将《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印发你们,望遵照执行。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
  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顺利实现经济系列专业职务任职条件评审制度向资格考试制度的过渡,现对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补充规定如下;
  一、已评聘非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可同相应级别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一样,按照《暂行规定》中第八条第1款和本规定第四条第2款的规定,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甲种考试。
  二、已离退休的人员,可按《暂行规定》有关规定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资格考试。
  三、实行资格考试办法以前,已评聘担任中、初级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如本人自愿,可以报名参加相应经济专业中级资格甲种考试和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四、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符合《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可按下列规定参加相应级别的资格考试:
  1.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十年,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2.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二十年且从事经济工作满十五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四年,或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工作满十五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四年,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甲种考试。现在国家机关工作和从国家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工作未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不要求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
  五、本规定第四条只适用于1993—1994年度组织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其报考人员参加工作年限和担任专业职务年限的计算截止1994年12月31日。从1995年开始,除第一、二、三条规定外,一律按《暂行规定》执行。

点击进入:各地区201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专题

  2013最新信息:2013年经济师考试时间/考试科目/报考条件/考试教材/报考指南

  真题推荐:2003-2012年中级经济师真题汇总 2003-2012年初级经济基础真题及答案

  为帮助考生在自学的基础上能较好地掌握2013年经济师考试内容,233网校提供了2013年经济师VIP班,冲刺班,精讲班等课程!免费试听>>,233网校祝考生们考试顺利。

相关阅读

添加经济师学习群或学霸君

领取资料&加备考群

经济师备考学习群

加入备考学习群

经济师备考学习群

加学霸君领资料

拒绝盲目备考,加学习群领资料共同进步!

互动交流
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经济师微信公众号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