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成人考函[2007]10号
各区(市)县人事(劳动)局、市级有关部门,各驻蓉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47号)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精神及川人办发[2007]85 号)文件的要求,受市职改办委托,现就做好我市2007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2007年4月25日至5月25日
准考证领取时间:2007年10月17日至30日
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 |
科 目 | ||
11月3日 |
上午 |
9:00——11:30 |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
下午 |
2:00——4:30 |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经济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二)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条第一款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10年。
(三)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条第一款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20年且从事经济工作满15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4年,或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工作满15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4年。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获得博士学位。
三、报名程序
考生到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报名表(成都市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下载区可下载),单位审查盖章后,原则上到各主管单位的人事部门报名,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书、资格证原件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考生必须将照片贴在报名表的指定方框内,单位未组织报名的考生可直接到考试中心或考试中心东区报名。
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考试中心2楼(红照壁与老南门大桥之间)
咨询电话:028——86150138、86150148、86150248、86150348。
考试中心东区报名点:蜀兴职中(建设北路1段5号),
联系电话:028——83347057、83360291。
区(市)县的考生按属地原则到所在区(市)县人事(人事劳动)局报名。
四、专业设置:
经济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专业设置为:工商管理、农业、商业、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房地产、旅游、建筑。
五、报名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字[2004]1108号)和省物价局川价字费[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收费每人共交纳报名考试费108.00元。一经报名,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六、教材征订
根据人事部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07]32号文件通知,根据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和相关法规出台的实际情况,人事部组织有关专家对经济考试用书做了重新编写,形成2007年新版经济考试用书。以往各年度版经济考试用书已不适合本年度考试。报名时向考生说明情况。提醒考生在报名的同时征订教材。
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