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铜地人考字[2008]2号
各县、市、特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直有关部门、中央、省驻铜仁单位:
根据贵州省人事厅黔人通[2008]4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区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设置
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为:经济基础、工商管理、农业、商业、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房地产、旅游、建筑。
二、考试时间与科目
考试时间为2008年11月1日,具体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 |
科 目 | ||
11月1日 |
上午 |
9:00——11:30 |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
下午 |
2:00——4:30 |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
三、考场设置
全省设省直和九个地、州、市分考区,考场设在地、州、市所在地,请考生按照自己的条件,分别到各地报名参加考试。
四、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或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六年。
(二)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体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三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两年。
2、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3、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4、初中毕业生参加工作满十五年且从事经济工作满十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二年,或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工作满十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二年者。现在国家机关工作或从国家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工作未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不要求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
(三)已评聘非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可同相应级别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一样对待,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四)已离退休的人员,可按以上报名条件的规定,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资格考试。
(五)实行资格考试办法以前,已评聘担任中、初级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如本人自愿,可以报名参加经济专业相应的中级或初级资格考试。
(六)报考人员参加工作年限和担任专业职务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31日。
五、报名时间及方法
各县、市、特区报名时间和地点由各县、市、特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并在报名前一周向社会公布。
地直考生定于4月16日至18日到地区人事局考试指导中心报名(花果山转业军官培训中心三楼),报名时交近期半身免冠照片三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身份证复印件贴在单位意见和审批意见下面)。
报名时,对持过期身份证(含至考试时过期的)考生,应提醒考生及时办理有效身份证,同时,请考生在报名表上签字:考试时无有效身份证责任自负。
六、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黔价费[2001]58号)文件规定,初级、中级报名费均按每人70元收取。
七、各县资料及教材预订数请于4月22日前上报。
本考试为闭卷、笔试。所有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铜仁地区人事局考试指导中心
二OO八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