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职改办及市(省)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职考中心冀人考发[2007]22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市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7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初级)定于11月3日举行。
考试时间 |
科 目 | ||
11月3日 |
上午 |
9:00——11:30 |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
下午 |
2:00——4:30 |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获博士学位。
5、对后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大学专科毕业后需从事专业工作满三年,大学本科毕业后需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但同时需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满四年,可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三、中、省直驻衡的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及市直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由系统主管单位人事科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及有关证件进行审核,对报名登记表上(附件一,贴1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的内容核实无误后加盖人事科公章后,统一到市职考中心报名,尤其是金融系统的应考人员,不管是驻县还是驻乡,一律由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统一到市职考中心报名,各县、市、区职改部门不能授理以上人员的报名工作。各县、市、区职改部门依据报名条件做好本地考生报名组织和资格审查工作。
四、在征订2007年版考试用书中请注意以下问题:
1、根据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和相关法规出台的实际情况,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对经济考试用书做了重新编写,形成2007年新版经济考试用书。以往各年度版经济试用书已不适合本年度考试。
2、各地要高度重视并加强对经济考试用书征订、发行的组织管理工作,把工作的着力点纳入主渠道范围内,以认真负责的精神为考生应考提供真实的学习资料。
3、为提高经济考试用书的科技含量,防止盗版,便于考生复习,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与辽宁电子出版社合作,在2007年版《经济基础知识》(中级)一书中,增加了电子辅导光盘。光盘的内容包括考试大纲、以互动方式作答习题、2006年试卷和考生应考须知。每册定价为55元。其他经济考试用书的定价不变,即初级42元/册,中级45元/册。
五、报名人员报名时须准备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一寸免冠同版彩照三张,填写报名表,单位及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由单位统一到市人事局职考中心办理报名手续。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39元。报名及订书时间自5月28起至6月7号结束,过期不予受理。
附件:
1、2007年度经济专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略)
2、2007年度经济专业资格考试用书证订单(略)
关于做好2007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衡水市职考中心
二OO七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