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08]6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8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1月1日举行。考点设在本市。
具体安排:
考试时间 |
科 目 | ||
11月1日 |
上午 |
9:00——11:30 |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
下午 |
2:00——4:30 |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
二、考试报名工作从2008年4月开始,我市统一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组织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4月7日至5月6日,报考人员登录河北人事考试网站,网址是:www.hebpta.com.cn
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提交后不必等待网上审查通过,直接打印报名表,网上填报信息的同时增加“上传照片”功能。考生要自行上传符合要求的照片。考生持报名表及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各县(自治县)、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称股统一报名,市直考生将上述报考资料报至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各县(自治县)、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于2008年5月5日至5月7日统一报市考试中心录考职考部进行资格审查并缴纳报名费,即完成报名。过期不予受理。相关材料要求审查原件,所有证件要求有复印件。
由于2008年报名方式对比以往有较大调整,各县(自治县)、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及时发布考试公告,对考生进行有效告知。对个人完成网上报名事宜有困难的报考人员,要切实做好指导、帮辅工作。
三、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人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报名参加经济师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
(二)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三)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四)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获博士学位。
(五)对后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大学专科毕业后需从事专业工作满三年,大学本科毕业后需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但同时需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满四年,可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四、考试专业设置及题型、题量均与去年相同。本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 根据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39元。
六、针对2007年版考试用书编校和印制中发生的问题,2008年经济考试用书做部分调整。
1、据社会经济发展和相关法规出台的实际情况,对财政税收、运输经济(公路)、运输经济(水路)、人力资源管理、房地产经济、建筑经济等6个专业初级、中级共12种经济考试用书重新编写,以往年度版考试用书不再使用。
2、除上述6个专业,工商管理等9个专业和经济基础知识共20种考试用书采取勘误的方式进行修订。已有2007年版考试用书的考生,可于6月20日后在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有关栏目下载相关考试用书的勘误表。
承德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二00八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