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石人考函[2009]12号
各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石家庄考区有关部门人事处: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09]12号)精神,为做好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09年11月8日举行。
中、初级:
上午: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
下午:2:00— 4:30 经济基础知识
二、考试专业设置
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与去年相同,仍为12个专业,即:工商管理、农业、商业、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含水路、公路、铁路、民航4个子专业)、人力资源管理、邮电、房地产、旅游、建筑。
各专业代码详见报名表备注,考生报名时,必须认真核对所报专业及专业代码。
三、考试题型
2009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题型与去年相同,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墨水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计算器(免套、非立式、无储存功能)。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报考条件
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与去年相同(见附件)
五、报名时间及方法
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时间为4月1日至4月29日,采用网上报名,其方法是:
报名人员可于4月1日至4月29日直接登录石家庄人事局网站( www.sjzpinfo.net ),报名和查询有关事宜,按网页要求填报信息,上传照片,打印报名表,即完成预报名。完成预报名后除县(市)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报名者请于4月27、28日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及报考费到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槐安西路48号6楼)报名现场办理确认交费、订书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各县(市)区要统一组织、指导本辖区内报考人员的网上报名工作,并于4月29、30日携带网上报名成功的报名表、报考人员汇总表、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及订书单位统一到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六、考试用书
为充分体现党的“十七大”以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变化,国家人事考试中心组织专家对2009年度全国经济专业资格考试用书进行了重新编写,以往各版经济专业考试用书已不适合本年度考试。考生可结合自身情况自愿订购。
七、收费标准
根据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39元。
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00九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