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各位考生: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09]12号)精神,为做好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09年11月8日举行。
中、初级:
上午: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
下午:2:00— 4:30 经济基础知识
二、考试专业设置
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与去年相同,仍为12个专业,即:工商管理、农业、商业、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含水路、公路、铁路、民航4个子专业)、人力资源管理、邮电、房地产、旅游、建筑。
各专业代码详见报名表备注,考生报名时,必须认真核对所报专业及专业代码。(晋州单位代码:2002)
三、考试题型
2009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题型与去年相同,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墨水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计算器(免套、非立式、无储存功能)。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报考条件
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与去年相同。
五、报名时间及方法
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时间为4月1日至4月24日,采用网上报名,其方法是:
报名人员可于4月1日至4月24日直接登录石家庄人事局网站( www.sjzpinfo.net ),报名和查询有关事宜,按网页要求填报信息,上传照片,打印报名表,即完成预报名。完成预报名后单位或个人报名者请于4月23、24日 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及报考费到职改办办理确认交费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各单位要统一组织、指导本单位报考人员的网上报名工作。
六、收费标准
根据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39元。
晋州市职改办
2009年4月1日
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中级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
2、大学专业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获博士学位。
5、对后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大学专科毕业后需从事专业工作满三年,大学本科毕业后需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但同时需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满四年,可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二、初级
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专业 |
报考人数 |
专业 |
报考人数 | ||
初级 |
中级 |
初级 |
中级 | ||
01工商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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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铁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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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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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民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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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商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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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人力资源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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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财政税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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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邮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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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金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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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房地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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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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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旅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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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水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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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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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公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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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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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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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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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序号
(考试部门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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