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人事处: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高级经济、正高级经济师参评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1]26号)要求,为做好2011年度高级经济师、正高级经济师参评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度高级经济师、正高级经济师参评资格考试定于8月28日举行,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30,考点设在石家庄。请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认真组织报名,严格把关,强化服务,按照要求做好各环节的工作,确保报名考试顺利进行。
二、报考高级经济师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博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满两年;
(二)获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满四年;
(三)大学本科毕业,取得经济师资格满五年;
(四)后取得相应学历者,取得经济师资格满七年;
(五)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资历的人员,应符合冀职改办字[2003]40号规定的破格条件。
报考正高级经济师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高级经济师资格满五年;后取得相应学历者,取得高级经济师资格满七年。
三、考试分为高级经济师和正高级经济师两个级别。考试内容为《经济理论与实务》,共设两个考试科目,分别为《经济理论》和《经济实务》。《经济理论》为公共科目。《经济实务》设5个专业类别,第一类是“工商专业”,报考人员所在(从事)行业包括工业经济、商业经济、旅游经济、运输经济、邮电经济;第二类是“农业专业”,报考人员所在(从事)行业包括包括农业经济;第三类是“金融专业”,报考人员所在(从事)行业包括金融、保险、财税;第四类是“人力资源专业”,报考人员所在(从事)行业包括人力资源、劳动经济;第五类是“建筑专业”,报考人员所在(从事)行业包括建筑经济、房地产经济。应考人员报名时需结合本人的实际岗位,选择相应专业类别。
四、2011年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24日至6月24日,报考人员登录河北人事考试网,网址是:www.hebpta.com.cn。
报考人员按要求网上填报信息、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片、通过照片审核后,最晚于6月24日打印报名表1份,由本单位人事部门对报考资格及有关证件进行审查,对所打印报名表上的内容核实无误后加盖人事部门公章,于6月28、29日持报名表及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本单位审查人在复印件上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槐安西路48号)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并缴纳报名费,即完成报名。
五、考试采用闭卷形式。考试时间共为150分钟。《经济理论》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经济实务》科目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在答题卡和答题纸上作答。监考老师务必提醒考生:注意区分不同考试科目对应不同答题卡。
六、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使用,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七、根据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45元(两科共计90元)。
八、石家庄经济学院负责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的编写和征订工作。联系人:李仁杰,联系电话:0311-87208031、13091009996,地址:石家庄槐安东路136号,邮编:050031。
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