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凡符合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3〕3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市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为便于准确掌握港澳台人员报考情况,请各市在报名时认真审核“国籍地区”信息项,防止考生误填误报。
四、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工商管理、农业经济、商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经济、房地产经济、旅游经济、建筑经济等15个专业,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五、本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计算器。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使用,以备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监考人员在开考前应提示应试人员按试卷封二注意事项填写试卷代码,并在考试结束前半小时检查试卷代码是否正确填写。如未填或错填试卷代码,该科目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此要求务必在开考前向考生公示)。
六、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认定为雷同试卷,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七、 根据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笔试费每人每科39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4元)。
八、2014年度经济考试用书在内容、品种及防伪措施上均有变动。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内容作了部分修订,辅导用书内容做了较大修订,其中《经济基础知识(初级)》增配了辅导光盘,并在原有品种基础上新增建筑(中级)、房地产(中级)、商业(中级)3个科目的同步训练与全真模拟测试辅导用书。
九、各市要高度重视经济考试用书服务工作,把服务考生、满足考生对正版学习资料的需求放在首位。要坚决杜绝盗版图书,部出版集团及部中心也将继续采取措施,加大对盗版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十、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link.233.com/14910)是部出版集团和部人事考试中心指定的唯一售书网站,也是经济考试用书征订和发行的重要渠道。为防范钓鱼网站,请提醒报考人员一定按此英文网址登录。
十一、考试期间须有专人值班,请各市于考前10天将考场设置一览表报省人事考试局职称考试处。
十二、我省职称考试工作监督举报电子信箱:hebzcks@126.com。
附件:
1、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河北省人事考试局
二○一四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1
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6月27日-7月17日 |
网上采集报考信息 |
7月24日前 |
完成现场资格审查工作和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后台资格确认工作 |
8月22日前 |
各市向省人事考试局职称考试处上报试卷预订单 |
9月26日前 |
上报新版PTMIS数据库、考场资源表 |
10月20-29日 |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 |
11月1日 考试 |
上午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14:00— 16:30 经济基础知识 (初、中级) |
2015年1月 5日 |
公布考试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