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事局,市直各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函[2007]6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专业及科目
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专业名称如下:工商管理、农业经济、商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 、保险、水路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运输、人力资源、邮电经济、 房地产经济、旅游经济、建筑经济。
考试分中级、初级。各专业考试科目均为两科:专业知识与实务和基础理论知识。考试的两个科目成绩均达到国家合格标准者,授予人事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全国范围有效)。
二、考试时间、科目安排
考试时间 |
科 目 | ||
11月3日 |
上午 |
9:00——11:30 |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
下午 |
2:00——4:30 |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
三、报名条件
凡符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人职发[1993]1号)、《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人职发[1993]3号)以及《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第三条有关规定者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考试。
四、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并缴费的办法进行。网址:www.hljrstbb.gov.cn
(一)网上报名时间:2007年5月12日-5月23日。(节假日可报名)。报名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编制信息网(网址:www.hljrstbb.gov.cn),进入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填写提交《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正确选择考区(哈尔滨),提交成功后,使用A4纸打印《报名表》,并在《报名表》左下方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盖章。
(二)现场确认并缴费
1、现场确认时间:2007年5月15日-2007年5月25日(节假日休息)。
2、现场确认地址:哈尔滨市职称考试指导中心(道里区地段街10号二楼大厅)。
3、资格审核:由单位统一或个人持在网上所打印的报名表(经逐级审查同意,并加盖单位印章,上交近期一张一寸免冠照片,用曲别针别在报名表的右上角)、毕业证书(学历证)和资格证书,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参加初级考试报名的,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到哈尔滨市职称考试指导中心进行现场确认、交费。不进行现场确认、交费,报名无效。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有关考试事宜考生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451-82342462。
五、考试收费
按省物价局规定,本次考试收费标准如下:每个考生收费63元(含向国家上缴8元)。
六、参考用书
(一)根据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和相关法规出台的实际情况,人事部组织有关专家对经济考试用书做了重新编写,形成2007年新版经济考试用书。以往各年度版经济考试用书已不适合本年度考试。
(二)为防止盗版,便于考生复习,人事部在2007年版《经济基础知识》(中级)一书中,增加了电子辅导光盘。光盘的内容包括考试大纲,以互动方式作答习题、2006年试卷和考生应考须知。每册定价为55元。其他经济考试用书的定价不变,即初级42元/册,中级45元/册。
单位和个人可在现场确认时自愿预订考试用书。
七、考试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原件,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生须带蓝(黑)色字迹钢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小刀、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功能)。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考试试题均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作答。
哈尔滨市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