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鸡人[2008]20号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有关单位人事(政工)科:
根据《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函〔2008〕82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专业及科目
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专业名称如下:工商管理、农业经济、商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人力资源、邮电经济、房地产经济、旅游经济、建筑经济。
考试分中级、初级。各专业考试科目均为两科:《专业知识与实务》和《基础理论知识》。考试的两个科目成绩均达到国家合格标准者,授予人事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全国范围有效)。
二、考试方式及注意事项
1、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原件,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2、考生须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3、本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作答。
三、考试时间
2008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为2008年11月1日。
考试时间 |
科 目 | ||
11月1日 |
上午 |
9:00——11:30 |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
下午 |
2:00——4:30 |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
四、报名条件及方式
凡符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人职发〔1993〕1号)、《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人职发〔1993〕3号)以及《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第三条有关规定者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考试。本次考试我省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打印准考证。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08年4月15日-4月28日。
报名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22480)的“网上报名”栏目,按照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从报名网上直接打印报名表。由单位统一或个人持在网上所打印的报名表(经逐级审查同意,并加盖单位印章,上交近期一张一寸免冠照片,用胶水粘在报名表的右上角)、毕业证书(学历证)和资格证书,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参加初级考试报名的,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到网上报名所登录考区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确认、交费。不进行现场确认、交费,报名无效。
现场确认时间:2008年4月23日-2008年4月29日(节假日休息)。
鸡西考区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地点:鸡西市人才市场(鸡西市兴国中路99号,金龙大厦东侧),联系电话:6163910、2658126。鸡西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鸡西考区,如考生考区选择错误,后果自负。
鸡西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 鸡西市鸡冠区红旗路市政府3楼331室。电话:0467-2386626,2601118。
2、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准考证打印”栏目,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2008年10月20日-10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考试用书
1、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相关法规出台的实际情况,对财政税收、运输经济(公路)、运输经济(水路)、人力资源管理、房地产经济、建筑经济等6个专业初级、中级共12种经济考试用书重新编写,以往年度版考试用书不再使用。
2、除上述6个专业,工商管理等9个专业和经济基础知识共20种考试用书采取勘误的方式进行修订。已有2007年版考试用书的考生,可于6月20日后在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有关栏目下载相关考试用书的勘误表。
3、考试用书由人事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发行,我市的组织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生可在报名现场确认时自愿预订考试用书。
六、考试收费
按省物价局规定,本次考试收费标准如下:每个考生收费63元(含向国家、省考试中心上缴费用)。
各县(市)区人事局和市直单位人事(政工)科要认真做好考试报名的组织工作,同时要通过各种媒介广泛宣传,让广大考生了解考试的意义、目的和方法,以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鸡西市人事局
二00八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