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哈尔滨铁路局人事处,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3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 |
2012年 11月3日 |
上午9:00-11:30 |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 |
下午2:00-4:30 |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名称如下:工商管理、农业经济、商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经济、房地产经济、旅游经济、建筑经济。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报名条件及程序
凡符合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3〕3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规定报考条件(见附件1)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本次考试报名流程为:考生首先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22480)进行网上报名,然后到网上报名所登录考区的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自行网上交费,网上交费完成后,考生完成报名流程。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或网上交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效。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正确选择考区。在哈尔滨的中、省直单位(省农垦总局、哈尔滨铁路局除外)考生登录省直考区;省农垦总局、哈尔滨铁路局系统的考生登录各自系统的考区;其他考生均按属地管理,登录所在市(地)的考区。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6月8日-6月20日。报名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22480)的“网上报名”栏目,按照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从报名网上直接打印报名表(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网上补报名时间:2012年7月3日-7月4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7月4日-7月5日
网上缴费时间:2012年7月4日-7月5日
[查看补报名通知]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6月13日-6月21日(节假日休息)。由单位统一或个人持在网上所打印的报名表(经逐级审查同意,并加盖单位印章,上交近期一张一寸免冠照片,贴在报名表的右上角空白处)、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证)原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参加初级考试报名的,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到网上报名所登录考区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省直考区现场资格审查地点:黑龙江省人才公共服务大厅,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省人才大市场一楼),其他考区现场资格审查地点由各考试管理机构确定。
(三)网上交费
网上交费时间:2012年6月13日-6月21日。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专业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1〕104号)规定,本次考试收费标准如下:每个考生收费63元。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重新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22480)的“网上报名”栏目,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查询修改”重新登录,按提示进行网上交费。网上交费后概不退费。
网上交费后,考生如需收据,请于2012年11月5日-11月9日到资格审查考区考试管理机构领取。
报名工作结束后,省人事考试中心按每名考生33元下拨给各市(地)作为组织考试费用。
三、准考证打印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22480)“准考证打印”栏目,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2012年10月23日-10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2012年10月30日前与报名考区的考试中心联系。
四、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原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三)本考试全部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五、考试用书
(一)经济考试用书出版发行工作由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负责。2012年版全国经济专业资格考试大纲未做修订,经济考试用书做了部分修订,辅导用书做了较大修订并增加了中级、初级《考纲解析与应试指南》两个品种。
(二)我省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的组织征订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生可在现场资格审查时自愿预订考试用书。各市(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必须经省统一组织订购并务必于2012年6月26日前将考试用书征订单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三)为维护考生权益,打击盗版,经济考试用书使用新的防伪措施,在版权页上印有防伪标识说明,便于考生辨别正版书。
(四)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link.233.com/14910)是部人事考试中心指定的唯一售书网站,网站提供网上零售服务。
六、信息查询
有关考试信息,考生可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22480)查询,咨询电话:0451-82606586。
各市(地)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做好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宣传、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及考试用书的订购工作,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附件:1、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安排表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1: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且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申报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高中以上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2、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精神,应届毕业生参加本年度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需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二)申报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专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2、取得本科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附件2: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安排表
2012年6月8日-6月20日 |
网上报名 |
2012年6月13日-6月21日 |
现场资格审查、订书 (节假日休息) |
2012年6月13日-6月21日 |
网上交费 |
2012年6月26日前 |
各市(地)上报用书征订单 |
2012年11月5日-11月9日 |
领取收据 |
2012年8月20日前 |
各考区上报试卷预订单 |
2012年10月23日-10月30日 |
网上打印准考证 |
2012年11月3日 |
考 试 |
2013年1月中旬左右 |
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22480) 查询考试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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