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及驻郑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豫人考〔2006〕7号)和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06年全国经济专业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豫人考文〔2006〕5号)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级别及专业
2006年11月4日 上午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
下午2:00— 4:30 经济基础知识
考试分初级和中级两个级别。
专业设置、题型及题量与2005年相同。
二、报名条件
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初级技术资格考试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二)报名参加经济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经济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五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四年;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5、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6、获博士学位。
三、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条件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为非滚动考试,即每个考生两个科目必须一次考试全部通过,方可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四、报名办法
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继续采用“考试报名图像采集防伪软件系统”,具体程序如下:
1、报考人员本人提出申请,初级由所在单位报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中级由郑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后办理报名手续。报考人员每人交纳考务费40元、《人事考试指南》工本费10元(自愿购买)、防伪图像信息采集费15元,共65元。
2、各主管部门按级别、专业填写《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汇总审批表》,报考中级的由主管部门携带毕业证书原件统一到郑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终审,办理报名手续。
3、各主管部门到考试中心领取《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卡》和《人事考试指南》,并在每位考生填涂的《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卡》背面加盖公章,同时给每个考生一个报名序号和单位代搿?忌凑铡度耸驴际灾改稀返囊笕险嫣钔俊蹲矢窨际员畔⒖ā贰?BR> 4、各主管部门及时将图像信息采集时间、地点通知考生本人。
五、报名时间
2006年5月8日前为各主管单位宣传、组织报名时间;5月8日至12日,各主管单位统一到郑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统一补报时间为5月22和23日,逾期不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