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根据安人才〔2008〕4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为做好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级别及考区设置
2008年11月1日 (考点设在安阳市)
上午 9:00——11:0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二、报名条件
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二)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的人员,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以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五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四年;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4、获第二学位后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5、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6、获博士学位。
三、报名办法
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继续使用机读卡报名和数码照相相结合的办法录入考生信息。由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卡》,报名时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以上均需原件)。
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豫发改收费〔2006〕976号)的规定,每人每科缴纳考务费50元。
根据省财政厅、省计委《关于人事考试采用数码照相和实行信息卡报名收费的批复》(豫财综〔2002〕28号)的规定,每位考生交纳数码照相和信息采集工本费15元。照相时间7月15日(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考生必须交验本人身份证,过期身份证无效。
四、报名工作日程安排
4月21日至5月6日(工作日时间内)期间组织资格审查、报名工作。过期不再办理。
联系电话:6897551
林州市人事局
200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