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委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豫人社〔2009〕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考试时间为2009年11月8日。
09:00一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14:00一16: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专业设置、题型及题量与2008年相同。
洛阳考区考点设在市区。
二、考试级别及专业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级别分为初级和中级。
今年专业设置为工商管理、农业经济、商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公路、铁路、民航)、人力资源、邮电经济、房地产经济、旅游经济、建筑经济12个专业。其中运输专业设公路、铁路、水路和民航四个子专业。各子专业的试卷分别印刷装订。在填涂机读信息卡和报名审批表时,必须明确所报子专业(各专业代码详见附件二:《填涂经济报名信息卡注意项》)。 凡从事专业与开考专业不一致的,可报考相近专业参加考试。
三、报名条件
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二)报名参加经济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的条件之外,还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经济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的条件之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五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四年;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5、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6、获博士学位。
四、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条件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为非滚动考试,即每个考生两个科目必须一次考试全部通过,方可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五、报名办法
各单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均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审查资格同意后填涂机读卡,由主管单位人事部门统一分专业、级别汇总打印审批表,携带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大厅(涧西区黄河南路一号)终审资格并办理报名手续。
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继续使用机读卡报名和数码照相相结合的办法录入考生信息。各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市人事考试中心信息采集室进行信息采集。报名后各单位人事部门通知本单位参加考试的考生按时到考试中心照相,各单位具体照相时间安排见附件三。
各主管单位接到本文件后,于4月25日前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信息采集室领取机读信息卡,指导应考人员正确填涂。填涂时,一定要认真核对报考的专业、层次、考生姓名及身份证号,不要出现错误。各主管单位须由人事部门将打印盖章的审批表及机读卡,一并报送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大厅,在光电阅读机现场读卡录入后,当场校对并签名。市人事考试中心以各单位校对并签名的校对单为准订卷和安排考场,报名结束后不再对考生填报的专业层次进行改动。
省直和中央驻豫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考;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报名工作,由市人才交流中心(机构)负责。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的规定,每人每科交纳考务费40元,每位考生交纳数码照相和信息采集工本费12元。考务费、数码照相和信息采集工本费均由各主管单位在组织报名时统一收取缴纳。
六、考务工作安排
各主管单位人事部门领取。
4月25日前,各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到市人事考试中心信息采集室(涧西区黄河南路1号)领取机读卡并组织本单位人员填涂机读信息卡、报名。
4月27日至29日,各主管单位人事部门携带报名资料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大厅(涧西区黄河南路1号)终审资格并办理报名手续(同时报经济考试用书预订单)。报名现场阅读信息卡并校对签名,过期不再办理。全市报名后将报名人数、试卷预订单分级别、专业报省人事考试中心,并同时交纳考务费、报名信息卡费。
10月中旬,各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到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如有错误,于10月23日前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更正(专业层次除外),过期不再受理。
11月8日全天考试。
七、考试教材
有关考试教材征订事宜另行发文通知。
八、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把好资格审查关。凡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一律不予受理。
(二)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要严格贯彻按属地报名的原则,任何人不得跨地市、跨单位报名,违者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考试成绩,并追究报考者和准予单位当事人的责任。
(三)报考人员参加工作年限和担任专业技术职务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
(四)打印报名汇总审批表时,不得用繁体字和不规范简化字;所打印的姓名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姓名相同;考卷上所写姓名必须与准考证、身份证上姓名相同。
(五)各主管单位编排报名序号时不得重号,考生务必牢记自己的单位代码和报名序号,以便数码照相时使用。
(六)考试试卷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在试卷上答题无效。试卷卷本可做草稿纸使用,用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七)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功能),其它物品一律不得携带。
(八)考生可登陆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hnrsks.com)或洛阳人事人才网(www.lyhero.com)考试中心专区查询相关信息及考试成绩。
附件 :
一、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
二、填涂经济报名信息卡注意事项
三、2009年度经济考试数码照相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