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根据安阳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安人[2009]21号)的规定和要求,为做好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报名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日程安排
2009年4月7日至4月22日(节假日除外)期间组织资格初审、报名工作。过期不再办理。
二、报名地点
林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人事局窗口
三、报名条件
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二)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的人员,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五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四年;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5、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6、获博士学位。
四、报名办法
报名时由单位人事科长带报考人员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以上均需原件)。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 52号)的规定,考试收费每人每科40元。每位考生交纳数码照相和信息工本费12元。
照相时,考生必须交验本人正式身份证,临时、过期身份证无效。照相时间为2009年7月7日在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6897551
林州市人事局
二OO八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