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工作安排
7月30日前省人事考试中心将各省辖市交费考生报名数据发送给各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
8月5日前 ,各省辖市完成试卷预定工作,打印纸质试卷预订单(由GPTMIS系统自动生成),并加盖公章传真至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传真:0371-66399095),同时将系统生成的试卷预订电子版数据(KWD格式)发给省人事考试中心计算机部。
9月19日前将考场编排信息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10月30日各省辖市派专人、专车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
11月2日各省辖市派专人、专车将答题卡送到指定地点。
六、考试教材及培训
考试教材征订工作具体事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另行通知。
有关单位面向社会举办的各类经济考前培训班,须经省辖市以上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批准。培训坚持自愿原则。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培训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做好对培训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
七、注意事项
(一)各市、各部门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把好资格审查关。凡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一律不准报考。请各有关部门和考生注意今年的报名程序和缴费方式有变化,请按文件规定办理。
(二)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要严格贯彻按属地报名的原则,任何人不得跨市、跨单位报名考试,违者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考试成绩,并追究报考者和准予地区或单位当事人的责任。
(三)报考人员参加工作年限和担任专业技术职务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
(四)填写报名信息时,不得写繁体字和不规范简化字,填写姓名必须与本人身份证上的姓名相同。
(五)试卷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在试卷上答题无效。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六)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其他考试禁带物品一律不得携带。
(七)全 省 考 生 可 登 陆 河 南 人 事 考 试 网( http://link.233.com/26230,查询考试成绩。 )
(八)其他考务有关工作,执行《考务工作细则》有关规定。
(九)考试期间各省辖市须有专人值班,值班时间于考试前一天18:00起至考试结束后1小时止。请各省辖市将值班人员的姓名、职务、值班电话于考前会时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各省辖市对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严密组织,安全保密;采取有力措施,严肃考风考纪,对考试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密、泄密的人员,一经发现,将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12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汇总审批表
2014年6月12日
附件:附件汇总表.doc